2021年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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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1-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 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1一011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无修改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临时增加提案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15一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2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国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0人,代表股份265,579,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8%。(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因公司累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14,763,904股,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扣减已回购股份,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本为562,909,737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624,5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265,386,8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9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579,5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24,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并增加投资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579,5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24,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1一012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在前期已回购5,015.45949万元的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含)5,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含)10,0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8.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继续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2020年6月2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继续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一04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继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5,81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1%,最高成交价为6.5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7,353,1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继续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0月15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970,545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242,636股)。

4.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