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1-004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到会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方案及定价的议案》
依据对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正钢机”)的审计、评估结果,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光正钢机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方案及定价,同意湖北幸福祥龙建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祥龙建工”)先向光正钢机增资7,750万元,获得光正钢机43.66%股权;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12,250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光正钢机剩余56.34%股权转让给幸福祥龙建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同意下属子公司山南康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北京美尔目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提供眼科医疗耗材。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且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人王铁军先生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2月1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1-005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红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方案及定价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提交的出售下属子公司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交易的价格是经过第三方独立机构的审计、评估后,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的,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交易各方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出售方案及定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且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因此,同意本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1-006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方案及定价暨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构成重大交易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建设”)将不再持有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正钢机”)股权。
4.本次交易对手方湖北幸福祥龙建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祥龙建工”)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光正建设将其下属子公司光正钢机100%股权经审计、评估并确定价格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出售给幸福祥龙建工。
近日,关于光正钢机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依据对光正钢机的审计、评估结果,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关于光正钢机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方案,并形成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幸福祥龙建工先向光正钢机增资7,750万元,获得光正钢机43.66%股权;光正建设以12,250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光正钢机剩余56.34%股权转让给幸福祥龙建工。本次交易完成后幸福祥龙建工持有光正钢机100%股权,光正建设不再持有光正钢机股权。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方案及定价的议案》,同意上述股权出售方案及定价。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交易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幸福祥龙建工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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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湖北幸福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88%,武汉建亚恒辉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2%。
3.交易对方的基本财务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幸福祥龙建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资产总额55971.32万元,负债总额42072.81万元,净资产13898.52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2397.58万元,净利润755.48万元。
本次交易前,公司与交易对方无其他交易往来,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幸福祥龙建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光正钢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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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光正建设100%股权,光正建设持有光正钢机100%股权。
3.光正钢机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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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光正钢机存在应收账款469.21万元、应付账款849.96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将由光正建设负责相关账务清收、支付。光正钢机涉及诉讼金额358.89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将由光正建设负责后续涉诉事务处理。
光正钢机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本次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经查询,光正钢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审计及评估结论:
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第三方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经审计对光正钢机100%股权转让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新报字[2021]第10001号审计报告;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仁达”)对光正钢机100%股权所涉及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了经纬仁达评报字[2021]第2021012013号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即: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2,112.94万元(大写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壹佰壹拾贰万玖仟肆佰元整)。
四、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或“目标公司”)
乙方:湖北幸福祥龙建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投资人”)
丙方: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或“目标公司原股东”)
(一)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方案
1.1经甲方及丙方提出,各方一致同意乙方以货币实缴出资方式向目标公司增资7,750.00万元,全部作为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乙方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750.00万元,乙方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43.66%。
1.2甲丙方收到乙方增资款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目标公司项下土地及房屋解押(非因甲丙方原因迟延的,办理时间顺延),甲丙方收到乙方增资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资金、公司章程、股东持股比例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1.3在解押手续、注册资金及持股比例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完成后,丙方将其持有目标公司56.34%的股权以12,250.00万元价格转让给乙方,该股权转让价格以目标公司现有全部资产、证照、经营现状为依据,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该股权转让价为乙方一次性买断丙方能从目标公司取得包括分红权在内的所有股东权益。丙方收到乙方股权转让款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2.1各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人民币柒仟柒佰伍拾万元整(RMB 77,500,000.00元)增资款打入目标公司账户。
2.1.1乙方支付增资款的时间应以其汇款凭证上记录的支付时间为准。若乙方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按应付未付增资款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1.2甲丙方收到乙方增资款后,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相应义务的,自逾期之日起,甲丙方应连带按乙方已付增资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非因甲丙方原因办理迟延的,甲丙方免责)。
2.1.3各方同意目标公司收到该笔增资款后2个工作日内目标公司将该笔款项归还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笔款项全部用于目标公司项下土地及房屋解押。
2.2各方一致同意,完成目标公司项下土地及房屋解押及增资注册资金、增资股东持股比例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壹亿贰仟贰佰伍拾万元整(RMB 122,500,000.00元),依据签署的《关于湖北幸福祥龙建工有限公司收购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之框架协议》,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可直接冲抵等额股权转让款,冲抵后实际应支付金额人民币壹亿零贰佰伍拾万元整(RMB102,500,000.00元)。
2.2.1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时间应以其汇款凭证上记录的支付时间为准。若乙方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按应付未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3各方同意乙方全额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后10个工作日内,甲丙方配合乙方完成全部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若甲丙方逾期未办理完毕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逾期之日起,甲丙方应连带按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非因甲丙方原因办理迟延的,甲丙方免责)
2.4各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在全部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目标公司原股东承担和所有,之后的由乙方承担和所有。
(三)承诺与保证
3.1甲丙方承诺乙方支付增资款或股权转让款后,目标公司的解押手续、注册资金及增资股权变更比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逾期分别超过约定时限5个工作日的,视为违约(非甲丙方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甲丙方自愿向乙方双倍返还累计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承担总价款人民币贰亿元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
3.2乙方承诺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后,如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自愿向丙方零对价转让已工商变更登记的持股份额并承担总价款人民币贰亿元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
(四)税费
4.1甲方及丙方承担在全部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前因目标公司增资或账务处理,造成后期增加的目标公司纳税义务和涉税责任。
4.2除4.1外,各方约定本次增资扩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税费,甲乙丙各方按照法律之规定各自承担各自税费。
(五)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5.1出现下述任何情形,视为甲丙方违约,乙方有权不向甲方缴付增资或股权转让款,并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协议:
5.1.1发生任何因甲、丙原因导致目标公司被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事件;
5.1.2甲方及丙方收到乙方增资款后未立即用于目标公司项下土地及房屋解押。
5.2出现下述任何情形,视为乙方违约,甲、丙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协议;
5.2.1乙方未依据本协议履行或瑕疵履行增资款及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义务;
5.2.2乙方在未支付完全部股权转让款的前提下,未履行善意管理义务导致目标公司或丙方有利益损失或诉讼、仲裁的,目标公司或丙方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5.3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均应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5.4违约方除按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增资款及股权转让款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还应继续按本协议约定的损失额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各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争议解决
6.1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履行、修订、解除和争议解决等均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6.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各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经各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胜诉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申请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用、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七)生效
7.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丙方母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协议后生效。
五、涉及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光正建设及光正钢机同意幸福祥龙建工在支付增资款后派员对光正钢机资产、证照、公章印鉴、账户、网银密匙进行共管,并承诺在幸福祥龙建工完成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全部出资义务后退出管理事务。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幸福祥龙建工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幸福祥龙建工不产生关联关系。
六、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出售股权方案及定价的相关资料后出具了以下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认为本次交易的价格是经过第三方独立机构的审计、评估后,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的,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交易各方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同意本次出售方案及交易定价。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出售光正钢机股权方案及定价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的价格是经过第三方独立机构的审计、评估后,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的,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交易各方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出售方案及定价。
八、出售子公司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公司的业务结构,同时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布局的需要,提升公司的资产利用率而做出的决定。
本次交易转让定价将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交易各方的利益,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将增加公司当期非经常性收益7,850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具体金额以会计事务所年度审计数据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光正钢机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九、备查文件
1.《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5.《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6.《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1-007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下属子公司山南康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康佳”)采购供应运营能力,整合商业资源,山南康佳拟向北京美尔目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目”)及其下属机构提供眼科医疗耗材。预计山南康佳2021年向美尔目及其下属机构提供医疗耗材合计不超过2,800万元。
上述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类别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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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及以往年度未与关联方美尔目及其下属机构发生关联交易事项,上述供应眼科医疗耗材事项为2021年度预计新增事项。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美尔目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青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690.005796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87KH6T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悦秀路99号7层2单元712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13日
经营范围:医院管理(不含诊疗活动);销售医疗器械;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设计;会议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销售文化用品、通讯设备、专用设备、钟表、眼镜、箱、包、家具、墙壁、地板及其他物品的贴面、覆盖物、婴儿用品、小饰品、礼品、厨房用具、日用杂货。(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3)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美尔目总资产为39,256.14万元,净资产为-8,291.11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25,390.62万元, 净利润为-9,166.2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光正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光正眼科”)董事王铁军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光正眼科及其控制的美尔目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第二项及10.1.3第三项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履约能力分析
美尔目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经查询,美尔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交易价格与非关联方交易对象同等对待,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合理,结算方式依据协议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后续将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 计金额范围内签署,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出具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慎分析,我们认为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且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并且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人王铁军先生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因此,同意本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后,发表如下意见: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且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因此,同意本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且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七、备查文件
1.《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1-008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2021年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出售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方案及定价的议案》;
3.审议《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其中第1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第2、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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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1年2月10日19: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219室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12(信封请注明“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10日10:00-14:00,15:00-19:00。
3.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证券投资部;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人:朱星毓女士、单菁菁女士
联系电话:0991-3766551
传真:0991-3766551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830012
六、备查文件
1.《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4
2、投票简称:光正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表二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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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1股表示同意、2股表示反对、3股表示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 9:15一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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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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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