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增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2月3日起,增加民生银行为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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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民生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10元,具体办理细则详见民生银行网站。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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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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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设置了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投资人无法随时赎回。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