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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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09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2月1日9:15至2020年11月2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中关村国防科技园)5号楼6层雷科防务北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56人,代表股份83,304,7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386%。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9人,代表股份81,948,338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208%。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7人,代表股份1,356,4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179%。

2、公司董事刘升先生、韩周安先生、龚国伟先生、刘捷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委派的两位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82,696,8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03%;反对60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49,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626%;反对6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3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委派的两位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