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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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1-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1、慧星公司部分解除质押委托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及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保证向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于近日收到慧星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截至2021年2月1日,慧星公司因减持、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被动稀释等原因,使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达到5.00%。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通过证券交易减持情况

2、被动稀释情况

(1)2013年9月24日,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新增股本3,900,000股,导致慧星公司持股比例由23.99%变为23.71%,被动稀释0.28%。

(2)2014年1月16日,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行权,新增股本3,900,000股,导致慧星公司持股比例由23.71%变为23.44%,被动稀释0.27%。

(3)2015年1月22日,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新增股本6,760,000股,导致慧星公司持股比例由23.44%变为23.08%,被动稀释0.36%。

(4)2016年6月8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新增股本18,000,000股,导致慧星公司持股比例由23.08%变为22.39%,被动稀释0.69%。

(5)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新增股本19,000,000股,导致慧星公司持股比例由19.63%变为19.40%,被动稀释0.23%。

综上,慧星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共被动稀释1.83%。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注:以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的股份持股比例按权益变动前公司的总股本253,400,000股为计算基数;本次权益变动后的股份持股比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1,592,112,988股为计算基数。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机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以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履行的情形。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