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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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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1-011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股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2月3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1月22日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1人)。董事虞国平因公无法出席,委托董事马明泽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受托人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会议由董事长刘敬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听取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六、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九、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通过了《关于中核阳山300MW农光互补项目申请报告(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会议同意《中核阳山300MW农光互补项目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授权总经理部具体组织实施。该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建设工期为10个月,计划2021年并网发电。

十一、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董事马明泽、杜运斌、赵建华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二、通过了《关于提名更换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提名更换部分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关联董事车大水、刘修红、武汉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1-012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股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或“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32,728.00万元人民币,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3号)的核准,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0,547,26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2元,共募集资金合计7,599,999,997.26元,扣除发行费用2,432,127.1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597,567,870.1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0年12月21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189号)。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募集资金535,100万元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剩余的224,656.79万元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自2020年7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至2021年1月1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共计32,728.00万元,符合置换条件的资金共计32,728.00万元。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32,728.00万元予以置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①表示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1月11日已投入金额;

②表示截至2021年1月1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

③(5)取值为(1)-(4)与(3)比较取低值。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8号)。

四、审议程序

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728.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728.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8号),认为中国核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国核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1、中国核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已就此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中国核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中国核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1-013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股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

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能源”)。

● 委托贷款金额:20.16亿元。

● 委托贷款期限:5年。

●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与漳州能源与金融机构签署的项目贷款协议利率保持一致。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3号)的核准,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募集资金净额为7,597,567,870.1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0年12月21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189号)。

根据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根据上述安排,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通过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0.16亿元,用于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项目建设。期限5年,委托贷款利率与漳州能源与金融机构签署的项目贷款协议利率保持一致。

二、委托贷款对象情况

公司本次提供委托贷款的对象为漳州核电,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7,607.11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高洋路519号漳江核苑(生产场所位于云霄县列屿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力发电;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漳州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漳州能源资产总额697,999.15 万元,负债总额544,504.17万元,资产净额153,494.9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漳州能源资产总额986,209.39万元,负债总额832,651.46万元,资产净额153,557.9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漳州能源提供委托贷款,用于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项目建设,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安排,有利于保障核电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向漳州能源提供委托贷款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在委托贷款有效期内对其还款风险进行合理控制。同时公司会及时督促其按协议要求偿还贷款本息,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累计余额为966,918.00万元,公司无逾期委托贷款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1-014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股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12月21日,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牵头拟订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18年12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19年1月28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4、2019年1月,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8]952号),原则同意中国核电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中国核电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5、2019年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对《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年5月,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修订并形成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7、2019年5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9年6月12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9、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0、2019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1、2020年7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2、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1年1月5日,公司发布《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890,547,263股,总股本增加至17,456,015,589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公司配股或增发时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调整的相关规定,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事项之日起,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2277.2万股调整为12511.5万股,行权价格由5.09元/股调整为4.99元/股。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所涉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股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辞职及提名更换部分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国庆先生和蒋德宽先生的书面辞呈,陈国庆先生和蒋德宽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陈国庆先生和蒋德宽先生的辞职自辞呈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更换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推荐关杰林先生和唐亮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杰林先生和唐亮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将与之前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该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谨向陈国庆先生、蒋德宽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名更换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关杰林先生:

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学硕士,现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三峡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葛洲坝电厂三峡施工供电局检修车间副主任、副总工程师,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电厂电气维修部主任、技术部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厂长,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江电力生产筹备工作组副组长,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溪洛渡电厂筹建处副主任、主任、厂长等。

关杰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唐亮先生:

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学士,现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历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ED(兼太平保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市世联同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

唐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股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核电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核电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核电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核电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形成上市公司对相关关联方的较大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与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5份,将双方可能发生的全部日常关联交易纳入框架协议管理,具体为公司与中核集团签署《综合关联交易协议》、与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签署《加工服务及采购代理协议》、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与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及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工程建设承包服务协议》。

1.此事项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的《综合关联交易协议》《加工服务及采购代理协议》《金融服务协议》《融资、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及《工程建设承包服务协议》等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的定价方法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与中核集团签署的《综合关联交易协议》、与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加工服务及采购代理协议》、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与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及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工程建设总承包服务协议》等协议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协议规定了适用主体范围、定价原则、政策和依据等,符合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与中核集团签署的《综合关联交易协议》、与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加工服务及采购代理协议》、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与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及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工程建设总承包服务协议》等协议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协议规定了适用主体范围、定价原则、政策和依据等,符合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18年-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注1:“出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类型2018年度原定金额2亿元,后因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卡拉奇核电厂二号三号机组(K2/K3)联合调试及试运行管理外委合同》(价款4.5亿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专项披露提升至7.5亿元。

(三)2021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1号

法定代表人: 余剑锋

注册资本: 5,9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专营;核军用产品、核电、同位素、核仪器设备的生产、销售;核设施建设、经营;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铀矿勘查、开采、冶炼;核能、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核技术及相关领域的科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防、核军工、核电站、工业与民用工程(包括石油化工、能源、冶金、交通、电力、环保)的施工、总承包;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机械、建筑构件的研制、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核工业工程、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化工材料、电子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有色金属、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力供应、售电;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医疗服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医疗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核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中核集团总资产为83,171,298.9万元,净资产为23,710,280.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7,944,624万元,净利润为1,419,178.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9号楼

法定代表人:辛锋

注册资本: 66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核燃料专用材料及专用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核燃料研发;核燃料经营管理;核燃料加工设施建设、工程研究与设计;核燃料加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械电子设备、仪器及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招标代理业务;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仪器仪表、骑车配件、自动化控制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销售;举办经济技术展览会;对外经济贸易咨询服务及技术交流;仓储;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限在外埠从事制造、建设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为中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核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824,673.64万元,净资产为1,843,835.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2,023,754万元,净利润为319,980.9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1号

法定代表人: 梁荣

注册资本: 438,58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劵;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有效期以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为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核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7,341,777.51万元;净资产为881,841.61万元;营业收入为223,623.18万元;净利润为107,779.2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1020室

法定代表人: 潘炳超

注册资本: 324,752.6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核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37,116.64万元,净资产为220,212.89元,主营业务收入为55,374.12万元,净利润为18,162.5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五)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附近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鹏飞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工程总承包;核电和其他核工厂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服务;与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材料订货、施工管理、试车调试;核电工程以及其他核工程的前期项目策划、项目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勘察、环境评价、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产品开发和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技术培训、生产仪器仪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核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29,371.03万元,净资产为307,377.3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446,657.85万元,净利润为38,190.3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详见本公告“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之“(三)2021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定价原则

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下列顺序确定交易价格:

1.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2. 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

3. 关联方与独立第三方非关联交易价

4. 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具体定价方式由各协议约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有效期

《综合关联交易协议》《加工服务及采购代理协议》《金融服务协议》《融资、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工程建设承包服务协议》的有效期是2021年至2023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

1. 委托贷款、保理、存款、贷款、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1)必要性

公司与中核集团及财务公司发生的存款、贷款、委托贷款等金融服务,是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自然形成的,属于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

财务公司是加强企业集团资金管理、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与财务公司存款交易额度远小于贷款交易额度,财务公司主要为公司提供贷款服务,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中核融资租赁、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融资租赁、保理服务并收取费用。上述服务为公司重要的融资方式之一,也是公司现金流管理及提高资金效率的重要手段,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与中核集团、财务公司、中核融资租赁、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就存款、贷款、委托贷款、保理等金融服务方面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2)公允性

中核集团向公司及公司的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公司的下属公司提供的同类贷款利率以及给予中核集团其他下属公司的同类贷款利率执行。

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公司的下属公司存款的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类存款基准利率、公司及公司的下属公司存放在国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存款利率以及财务公司给予中核集团其他下属公司的同类存款利率执行。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的下属公司提供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公司及公司的下属公司从国内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贷款利率以及财务公司给予中核集团其他下属公司的同类贷款利率执行。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的下属公司提供其他业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中核融资租赁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融资租赁等服务并收取费用,交易价格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结合租赁、保理具体承租人、融资申请人的授信情况,参照市场行情,结合运营指标综合确定。

中核集团下属企业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保理服务并收取费用,融资定价参考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贷款利率、市场价格、以及保理公司与其他第三方提供的同类服务的定价综合确定。

综上所述,存款、贷款、委托贷款、保理等金融服务类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接受及提供劳务(技术服务)

(1)必要性

核电运行技术服务质量直接影响核电安全稳定运行,需采用有资质的、技术先进且经验丰富的供应商。目前国内仅中核集团下属的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核动力运行研究所等少数几家单位拥有专业化的核电技术服务队伍、技术和设备,是国内技术最全面、技术实力最强、历史最悠久、经验最丰富的核电运行技术研究、支持与服务机构,在燃料管理及换料技术、安全分析与评价、核级设备鉴定、核电维修、工程服务、无损检验、在役检查、核电仿真和运行技术支持等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因此,公司与中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就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2)公允性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及其子公司向中国核电及其成员公司销售材料备件、提供调试维护服务等。交易价格采用成本加成法,参照交易对方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等或类似服务的价格,以及作为采购方以比价的方式所能获得的与其提供先进技术和优质服务相符的价格确定。

核动力运行研究所向中国核电及其成员公司提供调试维护服务等。交易价格采用成本加成法,参照交易对方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等或类似服务的价格,以及作为采购方以比价的方式所能获得的与其提供先进技术和优质服务相符的价格确定。

综上,中核集团相关下属企业向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的定价依据充分,定价公允,与其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等或类似服务的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

3、天然铀采购

(1)必要性

由于国家对天然铀采供的专营限制,目前国内除中国铀业有限公司外,仅中广核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广核燃料有限公司具备天然铀进口资质,其进口范围为“经营本集团核电站所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境外铀资源合作项目下获得的天然铀”。

因此,公司仅可通过中国铀业有限公司采购天然铀。公司与中国铀业有限公司就天然铀供应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2)公允性

中国核电向中国铀业有限公司采购天然铀的价格参照在同等条件下中国铀业有限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等或类似的价格, 不存在较大差异。

综上,针对不同类型及不同装机容量的天然铀,中国铀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核电提供的天然铀供应的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允,采购价格具有市场公允性。

4.核燃料加工服务及采购代理

(1)必要性

核燃料加工服务包括对天然铀的纯化、转化、浓缩等及相关服务。由于国家对燃料组件加工专营限制,国内仅中核集团下属专业化公司中国原子能公司(2018年中核集团内部进行业务整合,原中国核燃料有限公司全部业务由原子能公司承接)具备加工燃料组件的资质及能力,因此公司除部分国外引进机组的首炉核燃料、部分换料需从国外采购外,公司采购的天然铀仅能委托原子能公司进行燃料组件加工。

综上所述,公司与原子能公司发生的核燃料加工及采购代理服务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2)公允性

原子能公司对天然铀纯化、转化、浓缩服务的定价主要参考签订合同时的国际市场价格,并考虑国内生产成本综合确定,与国内同等条件下原子能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等或类似服务的价格基本一致。核燃料组件加工服务价格由核燃料组件制造费、浓缩铀提货费、核燃料组件运输费等组成,该费用参照原子能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等或类似服务的价格确定。

设备及技术进口代理服务的定价主要依据国家物价局颁发的《进口代理手续费收取办法》([1992]价综字436号)所规定的进口代理手续费率确定,原子能公司向公司收取的费率与同等条件下其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等或类似服务的价格基本一致。

综上,原子能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核燃料加工及采购代理服务的定价依据充分,定价公允。

5、工程建设承包服务

(1)必要性

核电工程总承包为工程公司受公司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建安、调试等实行全过程或部分阶段的工程承包。由于核电工程建设的复杂性以及对核电站安全性、可靠性的高度要求,目前国内仅中核集团下属的工程公司、中广核集团下属的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下属的国核工程有限公司等少数几家公司拥有核电建设总承包的资质、业务能力和经验。各大核电集团下属的核电公司通常委托本集团所属的工程公司开展核电工程总承包业务,以确保获得工程公司充分的人力资源、设备资源保障。

因此公司除部分国外引进机组外的下属新建核电站均委托中核集团下属的工程公司进行工程总承包。公司与工程公司就工程建设承包服务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2)公允性

工程公司提供的总承包服务的总体费率按照市场价格及国家相关取费标准确定,整体利润率处于行业中等水平。总包合同价格主要包括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工程管理、设计和调试五大部分构成。其中:

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费用占到总包合同价格的85%左右,该部分价格以国家核准的项目投资估算中对应项费用为基础确定,由工程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对外分包或组织采购。

工程管理、设计和调试费用占到总包合同价格的15%左右,为工程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该部分服务费用参照国家相关的取费标准,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关于重新核定核安全技术审评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52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核电厂建设项目费用性质及项目划分导则》(NB /T 20023-2010)、《核电厂建设项目建设预算编制方法》(NB/T 20024-2010)、《核电厂建设项目工程其他费编制规定》(NB/T 20025-2010)等,以国家核准的项目投资估算中对应项费用为基础,由公司与工程公司经过多轮价格谈判、平等协商确定。

综上,工程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工程建设承包服务的定价依据充分,定价公允,与市场交易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

6、其他关联交易

(1)必要性

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是核电发展的技术开发主体、国内核电设计供应商和核燃料供应商,是重要的核电运行技术服务商,以及核仪器仪表和非标设备的专业供应商,是国内唯一具有完核应用产业链的市场主体。报告期内公司及成员公司与中核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使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技术优势和成熟经验,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交易各方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因此,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开展的其他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2)公允性

根据关联交易协议,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中国核电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定价公允,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

5、《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1-018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股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6日

至2021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2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浙江)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2021年2月25日17:00时前公司收到电话或电子邮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1年2月24日和2021年2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00097

电 话:010-8192 0188

联 系 人:林睿璇

电子邮件:cnnp_zqb@cnnp.com.cn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候选董事简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下转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