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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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候选董事简历
关杰林先生:
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学硕士,现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三峡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葛洲坝电厂三峡施工供电局检修车间副主任、副总工程师,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电厂电气维修部主任、技术部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厂长,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江电力生产筹备工作组副组长,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溪洛渡电厂筹建处副主任、主任、厂长等。
关杰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唐亮先生:
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学士,现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历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ED(兼太平保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市世联同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
唐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编号:2021-019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股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核电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核电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核电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核电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开摘牌收购三门核电有限公司5%股权和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4%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摘牌的方式以人民币88,965万元取得三门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核电”)5%股权,以11,042.8192万元取得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核电”)4%股权。
●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进展概述
中核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三门核电5%股权和辽宁核电4%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交易价格不低于资产评估值。
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中核投资持有的三门核电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拟收购中核投资持有的辽宁核电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产权交易所参与竞价收购三门核电有限公司5%股权和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4%股权。
上述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中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及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2021年1月27日,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照88,965万元成功摘牌三门核电5%股权,按照11,042.8192万元成功摘牌辽宁核电4%股权。2月3日,公司与中核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产权交易合同。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三门核电5%股权产权交易合同
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转让方):中核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产权交易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三门核电5%股权,产权交易标的价值为人民币889,650,000元。
2.产权交易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26日,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作为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
3.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889,650,000元。
4.支付方式
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200,000,000元,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689,650,000元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5.产权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
本次产权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6. 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乙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仍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7. 产权交易涉及的资产处理
本项目不涉及此条款。
8.产权交接事项
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完成权利交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9.基准日前未缴足资本金的处理
截至评估基准日,甲方对三门核电的认缴注册资本尚有60,337,000元人民币未缴足,未缴足部分的出资义务由乙方承担。
10.产权交易的税赋和费用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11.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及产权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或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13.生效条件
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辽宁核电4%股权产权交易合同
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转让方):中核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产权交易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辽宁核电4%股权,产权交易标的价值为人民币110,428,192元。
2.产权交易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26日,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
3.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10,428,192元。
4.支付方式
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30,000,000元,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80,428,192元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5.产权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
本次产权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6. 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乙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仍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7. 产权交易涉及的资产处理
本项目不涉及此条款。
8.产权交接事项
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完成权利交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9.产权交易的税赋和费用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10.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及产权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或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12.生效条件
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三门核电56%股权,将持有辽宁核电54%股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核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三门核电5%股权产权交易合同。
2.公司与中核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辽宁核电4%股权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1-010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股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核电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核电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核电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核电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3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1月25日由监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会监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听取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六、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八、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728.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九、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事宜。
十、通过了《关于中核阳山300MW农光互补项目申请报告(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会议同意《中核阳山300MW农光互补项目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一、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十二、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三、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中核集团签署的《综合关联交易协议》、与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加工服务及采购代理协议》、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与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及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工程建设总承包服务协议》等协议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协议规定了适用主体范围、定价原则、政策和依据等,符合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1-016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股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核电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核电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核电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核电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32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公开发行了78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80,000万元,期限6年,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9年10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237,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为38,326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38,326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3号)核准,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工作(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公司注册资本1,890,547,263元,新增股份1,890,547,263股。
根据上述变更,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565,43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7,456,015,589元,股份总数由15,565,430,000股变更为17,456,015,58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根据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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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公司章程》 相关修订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