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1-004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3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名,实际收到表决票10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轻(马里)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与关联企业马里新上卡拉糖联股份有限公司和马里上卡拉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新糖联公司农场三期土地复耕合同》和《糖业公司西里巴拉甘蔗田农田开垦合同》,两项合同总金额约合人民币664万元。
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陈荣荣先生、徐大同先生、孙波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林华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4、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情况报告》。
6、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召集于2021年2月26日下午2: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项议案。截止2021年2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会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4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华艳女士,1977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上海海文班尼路服饰有限公司储备干部,上海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贝发(上海)文具礼品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锐力健身装备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资金与财务管理部部长、风险运营部部长、国药健康在线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现任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林华艳女士系持股公司5.48%股份的股东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1-00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2021年2月3日,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轻(马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轻马里公司”)分别与关联企业马里新上卡拉糖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糖联公司”)和马里上卡拉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糖业公司”)签订《新糖联公司农场三期土地复耕合同》和《糖业公司西里巴拉甘蔗田农田开垦合同》,两项合同总金额约合人民币664万元。
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陈荣荣先生、徐大同先生、孙波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新糖联公司、糖业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章节的规定,新糖联公司、糖业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中国中轻(马里)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26.83元
注册地址:马里共和国尼亚赫拉区巴马科
法定代表人:袁庆栋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程承揽与执行,相关业务的技术开发、服务及相关贸易。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轻马里公司总资产984.42万元,净资产-7.82万元,2020年1-9月份完成营业收入503.79万元,实现净利润1.6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公司名称:马里新上卡拉糖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4,042,998.02元
注册地址:马里共和国塞古大区杜家布谷市
法定代表人:姚达宁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企业
经营范围:白糖、酒精及其他副产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以及甘蔗原料的种植生产。
截至2020年9月30日,新糖联公司总资产148,057.07万元,净资产-34,771.90万元,2020年1-9月份完成营业收入20,860.09万元,实现净利润-8,875.16万元。
3、公司名称:马里上卡拉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5,390,000.00元
注册地址:马里共和国塞古大区杜家布谷市
法定代表人:高梅洁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企业
经营范围:在马里共和国境内经营一家制糖工业联合企业;从事白糖、酒精及其他半成品及副产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直接或间接的参与其他企业中与上述经营范围有关或有利于公司自身发展的活动;在马里国内或国外广泛的直接或间接的参与任何形式的工业、农业、商业、金融、动产、不动产、畜牧、食品工业及机械工业的活动,只要这些活动直接或间接的与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关、相似或对其有补充作用。
截至2020年9月30日,糖业公司总资产29,787.45万元,净资产10,556.95万元,2020年1-9月份完成营业收入14,102.88万元,实现净利润237.03万元。
(二)关联关系
新糖联公司、糖业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章节的规定,新糖联公司、糖业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中轻马里公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等原则, 根据承接的工程具体情况,参考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中轻马里公司与新糖联公司、糖业公司的关联交易合同已经签订。
(三)合同款的支付
合同签署生效后,新糖联公司、糖业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付款。
(四)协议生效条件
该项关联交易合同尚需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轻马里公司与关联企业新糖联公司、糖业公司的关联交易合同系其日常性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除上述合同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企业中食发(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196万元;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企业成都鼎骏睿宇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监理合同,合同总金额186.76万元,与关联企业成都市保华鑫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总金额34.75万元;全资孙子公司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企业阜阳保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监理合同,合同总金额174.09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马里公司分别与关联企业新糖联公司、糖业公司签订的土地开垦和复耕关联交易合同系其日常性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业务经营需要。公司事前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获得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因此,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1-00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1年2月26日下午2: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2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9:15~15:00。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23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21年2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候选人。
(四)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详见2021年2月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议案2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21年2月24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庆路2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邮编:200031,传真号码:021-6433404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代码:362116;投票简称:海诚投票。
(二)提案编码及表决意见。
1、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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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四)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14018,联系人:林琳、杨艳卫。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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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