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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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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1-0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4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3075 期

● 现金管理期限:9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10月14日,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08,36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使用情况

2020年9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项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075期。

(1)合同签署日期: 2021年2月3日。

(2)认购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4)收益计算天数:92天。

(5)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等级:PR1 级(谨慎型、绿色级别)

(6)收益起计日:2021年2月4日 。

(7)到期日:2021年5月7日。

(8)清算期:到期日(产品实际终止日)至资金返还投资者账户日(即到账日)为清算期,期内不计付收益或利息。

(9)到账日: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0)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48%-3.40%。

(11)计息基础天数:365天。

(12)产品收益率确定方式:①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美元/韩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下跌且跌幅超过3%,产品年化收益率为预期最高收益率3.40%;②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美元/韩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下跌且跌幅小于等于3%或持平或上涨且涨幅小于等于3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预期收益率3.00%;③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美元/韩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上涨且涨幅超过3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预期最低收益率1.48%。

(13)产品结构要素信息:①定盘价格:美元/韩元即期汇率价格,即彭博页面”BFIX”屏显示的东京时间下午3:00 的 USDKRW Currency 的值;②期初价格:2021年 2月5日的定盘价格;③期末价格: 联系标的观察日的定盘价格;④联系标的观察日: 2021年4月29日。

(14)税收条款:收益的应缴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缴纳,中信银行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15)质押条款:可质押。

(16)适用法律与争议的解决:本产品说明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并依据其解释。本产品说明书所称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投资者与中信银行在本产品说明书项下发生任何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时,任何一方可向销售涉争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中信银行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无法确认销售涉争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分行的,按照《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总协议》约定处理。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该产品为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中信银行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的联系标的进行投资和管理。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现金管理业务的开展,将严格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委托理财规模,审慎选择投资类别和投资品种,严禁投资明确禁止投资的金融工具产品。理财产品到期后及时将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监察,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受托方中信银行为已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截至2020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的12.39%。本次购买现金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将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075期产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核算。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情况下,公司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4.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议案内容和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伟时电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