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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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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2021-0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1-00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11 日收到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正大”)的《告知函》及转发的临沭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决定书》等资料,临沭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临沂金正大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2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一094)。

2021年2月4日,公司接到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关于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的通报》,临沂金正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临沭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3日九时三十分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本次会议流程共九项,其中需要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的事项共四项,分别为:《破产重整债权人会议事规则》、《破产重整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议事规则》及《破产重整财产管理方案》以及《关于破产重整转清算程序的议案》。经现场统计网络会议当场投票表决情况,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事规则》、《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议事规则》、《破产重整财产管理方案》三项议题已符合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条件,最终仍需等待表决期期限届满后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关于破产重整转清算程序的议案》尚待延迟表决的债权人进行投票,在表决期限届满后由管理人进行统计,确定表决结果。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将根据表决结果,及时开展下一步工作。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重整范围不包含上市公司,公司与临沂金正大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临沂金正大的重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临沂金正大重整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