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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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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013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陈亦昕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秦丽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持有公司7.74%表决权的股东“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提名陈亦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之前由秦丽萍女士担任的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临2021-014),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敖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要求,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补选张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临2021-014),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15),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6日

独立董事简历:

陈亦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务;国发贵金属经营(天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职务,现任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00996)独立董事。

陈亦昕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简历:

张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资产保全运营部副总经理职务。

张涛先生除担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原信托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外,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014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秦丽萍女士、董事敖宇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秦丽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敖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秦丽萍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低于法定规定人数,在改选出新的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应当依法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秦丽萍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秦丽萍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敖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敖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丽萍女士、敖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秦丽萍女士、敖宇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陈亦昕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陈亦昕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张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陈亦昕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对提名张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6日

独立董事简历:

陈亦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务;国发贵金属经营(天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职务,现任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00996)独立董事。

陈亦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简历:

张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资产保全运营部副总经理职务。

张涛先生除担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原信托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外,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2021-015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2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7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3日

至2021年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2021年2月23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到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7层会议室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21年2月22日16: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7层

邮编:100738

联系电话:010-85800856-8856

传真:010-85180856

邮箱:you.ht@snencn.cn

联系人:郭静

(二)会务费用

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016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2月3日、2月4日、2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2月3日、2月4日、2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一)2020年7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4),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拟在披露日起12个月内计划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5,000万股普通股股票,不超过10,000万股普通股股票。2021年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尚未实施以上增持计划。

(二)由于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2020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 临2020-058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则,对于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2018年度至2020年度连续亏损但未触及新《上市规则》第13.3.2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公司自查,并询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回复确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

4、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协议、意向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披露违规担保本金总额为269,024.87万元人民币,公司对违规担保已确定需承担的债务金额为174,572.66万元(不包含未定利息),剩余担保所涉及诉讼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188,67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十五)》(公告编号:临2021-011);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