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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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建忠;
注册资本:1,135,7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6号;
主营业务: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金融市场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三、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接受担保及资金、出租资产、承租资产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部分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析仪公司”)
● 本次计划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3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32,500万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分析仪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截至2021年2月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3,919.51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4.6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42,706.50万元,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64%。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2月5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全资子公司授信计划及公司为其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和分析仪公司拟分别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2,500万元和5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拟为其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担保时间以担保合同为准。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内签署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本次授权期限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授信及担保计划如下:
■
注:1、上表中的“综合授信”为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其他银行授信等。
2、合计金额暂按1美元兑人民币7.0元计算,操作中以实际汇率为准。
3、进出口公司在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已包含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进行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的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123号附1号
法定代表人:费文
注册资本:13,850万元
经营范围:票据式经营:N,N-二甲基甲酰胺、六亚甲基四胺、硝酸钾、重铬酸钾、高碘酸钠、过硫酸钾、硫酸、氢氧化锂、氢氧化钠(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销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摩托车及其零部件、钢材、普通机电产品、成套设备、有色金属(不含希贵金属)、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化肥;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相关服务。
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2,839.46万元,负债总额17,494.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7.84%,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8,428.49万元,净利润759.73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7,651.40万元,负债总额12,243.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1.24%,2020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3,544.02万元,净利润756.95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61号
法定代表人:李环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分析仪器、实验仪器、自动化仪表及成套系统;仪器成套装置的技术咨询及服务;销售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产品加工。
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分析仪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1,037.24万元,负债总额7,670.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46%,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6,228.34万元,净利润2,491.2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分析仪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4,505.70万元,负债总额9,705.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61%,2020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1,503.34万元,净利润3,633.34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金额和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本次授权期限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分析仪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根据上述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保证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故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依据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和信用状况作出的,是充分、合理的,且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为进出口公司和分析仪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2月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3,919.51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4.6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42,706.50万元,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64%,未有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被担保人2019年财务报表(经审计)及2020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四)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川仪股份在银行的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
● 本次计划担保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四联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测控”)为川仪股份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截至2021年2月5日,川仪调节阀除对川仪股份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的20,000万元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四联测控除对川仪股份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的10,000万元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川仪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3,919.51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4.6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42,706.50万元,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64%。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2月5日,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公司拟分别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申请20,000万元和 10,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由于公司为重庆银行和重庆农商行关联方,根据银行关联方贷款要求,川仪股份在上述两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的担保方式需为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与银行协商,拟由川仪股份全资子公司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2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四联测控为川仪股份在重庆农商行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1年2月5日,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四联测控为川仪股份在重庆农商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向重庆银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四联测控为川仪股份向重庆农商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时间和金额均以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的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村1号
法定代表人:吴朋
注册资本:39,500万元
经营范围: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及工程成套、环境分析仪器及工程成套、仪器仪表、电气自动化系统及装置、高低压电气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成套装置和控制盘、台、箱、柜及相关产品、电缆桥架及相关产品、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阀门的设计、制造、销售、检修与维护及其技术咨询服务;医疗器械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的开发、应用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混合集成电路及微电子器件,功能材料及元件、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不含汽车发动机、摩托车发动机)、普通机械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轨道交通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轨道交通设备工程配套、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运营维护、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及其技术咨询服务;市政、环保工程系统成套的设计、运营维护、安装调试、管理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贵金属、有色金属及合金的熔炼、加工、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粉末冶金制品的制造、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川仪股份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08,345.21万元,负债总额264,207.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97%,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96,889.04万元,净利润22,996.58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川仪股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61,970万元,负债总额289,080万元,资产负债率51.44%,2020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420,000万元,净利润36,7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川仪调节阀、四联测控目前均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川仪调节阀、四联测控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约金额和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故同意川仪调节阀和四联测控分别为川仪股份在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川仪股份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两家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川仪调节阀和四联测控分别为川仪股份在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2月5日,川仪调节阀除对川仪股份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的20,000万元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四联测控除对川仪股份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的10,000万元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川仪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3,919.51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4.6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42,706.50万元,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64%,未有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被担保人2019年财务报表(经审计)和2020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四)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24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工业园科研楼一楼会议厅(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4日
至2021年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1年2月6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横河电机株式会社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1年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有关证明到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2月24日会议开始前到大会秘书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上午09:30-10:00。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1
(三)联系人:王艳雁、郎莉莎 电话:023-67033458 传真:023-67032746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