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2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7版)

2021-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二)利润表

1、南烨集团2019年度利润表

单位:元

2、南烨集团2018年度利润表

单位:元

■■

3、南烨集团2017年度利润表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表

1、南烨集团2019年度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2、南烨集团2018年度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3、南烨集团2017年度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四)审计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南烨集团2019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致同审字(2020)第110ZC6832号审计报告,对上述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财务报表附注内容请详见备查文件。

二、黄河投资(一致行动人)

黄河投资2017年至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1、黄河投资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

2、黄河投资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

3、黄河投资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1、黄河投资2019年度利润表

2、黄河投资2018年度利润表

3、黄河投资2017年度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1、黄河投资2019年度现金流量表

2、黄河投资2018年度现金流量表

3、黄河投资2017年度现金流量表

(四)审计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002395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902057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802153号审计报告,对上述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财务报表附注内容请详见备查文件。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三)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五)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策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买卖长航凤凰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声明以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审计报告;

(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宋亚飞

2021年 2 月 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山西黄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梁笑

2021年 2 月 5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宋亚飞

2021年 2 月 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山西黄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梁笑

2021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