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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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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1-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1-002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2月2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2021年2月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公司实有董事8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贾森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贾森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赵万一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赵万一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星界置业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重庆星界置业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5.6亿元,向股东重庆融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5.6亿元,同时向股东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资金不超过6.3亿元,按照年利率不高于9%的标准收取费用,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对《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修订。

5、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14:30,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2月9日(星期二)。

该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附件:

贾森先生简历:

贾森,男,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苏宁环球副总裁、兼任苏宁环球资本总裁及健康产业集团总裁。现任财信集团总裁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贾森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经核查,贾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万一先生简历:

赵万一,男,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002499)独立董事、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127)独立董事、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603697)独立董事、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002440)独立董事。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民商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共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智库专家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万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赵万一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赵万一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核查,赵万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1-003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2月2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1年2月5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公司实有监事3人,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3人。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监事张革文先生于近日提出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监事会同意补选鲜先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鲜先念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6日

附件:鲜先念先生简历

鲜先念,男,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曾任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财信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鲜先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鲜先念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经核查,鲜先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1-004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董事、监事辞职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鲜先念先生、独立董事李杰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张革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1、鲜先念先生由于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鲜先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鲜先念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长鲜先念先生辞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鲜先念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鲜先念先生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鲜先念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呈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3)公司董事会已就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做出后续安排,鲜先念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2、李杰利先生因自身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杰利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杰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由于李杰利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杰利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尚未确定之前,李杰利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责。

3、张革文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张革文先生仍将继续在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革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革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监事尚未确定之前,张革文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责。

鲜先念先生、李杰利先生、张革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独立董事、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向鲜先念先生、李杰利先生、张革文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情况

(一)董事补选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贾森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赵万一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赵万一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贾森先生、赵万一先生简历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贾森先生与赵万一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监事补选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鲜先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为止。鲜先念先生简历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鲜先念先生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选举为监事候选人及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鲜先念先生对公司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且具备独立、有效履职所需的判断、监督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监事职务;

2、截至目前,鲜先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三、相关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1-005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赵万一 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会议0次。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1-006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赵万一,作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赵万一

2021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1-007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与合作方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通常以资本金和股东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在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后,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在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时,为了公平对待股东,其他股东也有权同等调用闲置富余资金。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控股项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是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及项目公司的资金预算所做的预计数,目前尚未实施。具体财务资助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公司在实施财务资助时,均充分考虑风险,并实施了一系列风控措施。截止目前,公司未发生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4、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不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5、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弘业公司”)与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西南公司”)、重庆融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侨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重庆星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界置业”)。其中,财信弘业公司持股36%、融创西南公司持股32%、融侨公司持股32%。星界置业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财务资助情况如下:

1、星界置业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可按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向各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拟向融创西南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5.6亿元,向融侨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5.6亿元,同时应按股权比例向财信弘业公司提供资金不超过6.3亿元,拟按照年利率不高于9%的标准收取费用,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星界置业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下转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