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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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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06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1年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名为独立董事;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的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陈宗年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屈力扬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王秋潮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胡扬忠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邬伟琪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吴晓波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2.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胡瑞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2.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李树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2.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管清友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自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之日起,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含税)。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3月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6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宗年先生,1965年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深圳高科润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海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海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以下简称五十二所)所长助理、副所长、所长。现任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陈宗年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宗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宗年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宗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屈力扬先生,1964年出生,工学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五十二所研究室主任、副所长、党委书记兼副所长、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本公司董事。

屈力扬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目前,屈力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750股。屈力扬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屈力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秋潮先生,1951年出生,法律研究生。历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现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荣誉合伙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王秋潮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目前,王秋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000股。王秋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秋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扬忠先生,1965年出生,工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6月至2001年12月,任五十二所工程师;2002年1月起,任海康威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胡扬忠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目前,胡扬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5,246,477股。胡扬忠先生是公司股东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和新疆普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扬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邬伟琪先生,1964年出生,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至2001年12月,历任五十二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2001年11月加入海康威视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邬伟琪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目前,邬伟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31,089股。邬伟琪先生是公司股东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和新疆普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邬伟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

吴晓波先生,1960年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2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国家林业部节能办公室、浙江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1992年7月加入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历任常务副院长、院长。现任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主任、浙江大学“创新管理与持续竞争力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主任、浙江大学-剑桥大学“全球化制造与创新管理联合研究中心”中方主任、睿华创新管理研究所联席所长。

吴晓波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吴晓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晓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晓波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晓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瑞敏先生,1964年出生,工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珞珈杰出学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IEEE(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高级会员,中国通信学会会士,中国计算机学会杰出会员。历任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多媒体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多媒体网络通信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主任,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首任执行院长,计算机学院院长。2010年1月至2016年1月担任海康威视第一任研究院院长。现任武汉大学教授。

胡瑞敏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胡瑞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胡瑞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瑞敏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瑞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树华先生, 1971年出生,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财务预算管理处处长、综合处处长;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兼首席财务官、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现任深圳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清华大学PE教授和硕士生导师。

李树华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树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树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树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管清友先生,1977年出生,经济学博士,青年经济学家。历任民生证券原副总裁、研究院院长;现任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首席经济学家,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海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关村股权投资协会和广东创业投资协会首席经济学家。

管清友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管清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管清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管清友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管清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07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2月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1年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惠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监事会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如下:

1.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洪天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1.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陆建忠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自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之日起,将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含税)。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2月6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洪天峰先生,1966年出生,工学硕士。1990年7月至1993年6月,任南京邮电大学工程师;1993年7月至2011年9月,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运营交付总裁、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副董事长;现任苏州方广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合伙人、上海方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洪天峰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洪天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洪天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洪天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陆建忠先生,1954年出生,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1986年9月至1997年9月,历任上海海事大学财会系讲师、副教授;1997年10月至2012年6月,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部合伙人;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历任上海德安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历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注册会计师;2014年8月至2016年1月,历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合伙人。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MPAcc/Maud企业导师。

陆建忠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陆建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陆建忠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陆建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08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5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3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自2021年3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非独立董事陈宗年先生;

1.02非独立董事屈力扬先生;

1.03非独立董事王秋潮先生;

1.04非独立董事胡扬忠先生;

1.05非独立董事邬伟琪先生;

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独立董事吴晓波先生;

2.02独立董事胡瑞敏先生;

2.03独立董事李树华先生;

2.04独立董事管清友先生;

3、《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股东代表监事洪天峰先生;

3.02股东代表监事陆建忠先生;

4、《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关于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津贴的议案》;

6、《关于第三次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关于第一次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订〈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1、提案2、提案4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06号);提案3、提案5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告(2021-007号);提案6至提案9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3号)。

提案8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1、2、4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提案1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五名(等额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2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四名(等额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特别提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3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代表监事两名(等额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方红,电话0571-89710492,传真0571-89986895

电子邮箱:hikvision@hikvision.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海康威视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5”,投票简称为“海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1、2、3,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如提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如提案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如提案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4至提案9,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法人出席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委托信息如下(委托信息表):

本人/本法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表决意见表):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须有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在表决意见表中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在委托信息表中说明)。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个人股东信息登记表

注: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