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直销平台开通转换业务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在直销平台(含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下同)开通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并同步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换业务
1、自2021年2月9日(含)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平台办理东方红睿泽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501054,以下简称“东方红睿泽A”)转换转出至以下列表之中基金的业务,但不支持转换转入。
2、自2021年2月24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平台办理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0970,以下简称“东方红睿元”)转换转出至以下列表之中基金的业务,但不支持转换转入。
3、投资者办理东方红睿泽A和东方红睿元的转换转出业务时需符合转换业务的相关规则,且转出基金需处于开放赎回状态,转入基金需处于开放申购状态,转出和转入基金的金额限制以相关基金的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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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活动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平台将东方红睿元和东方红睿泽A转换转出至上述列表基金时,若原申购补差费率不为零,在原申购补差费率基础上实施4折费率优惠,如原申购补差费适用固定费用的,在原申购补差固定费用基础上实施4折费用优惠。机构投资者不在本公告费率优惠对象范围之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公司网站: http://www.dfham.com;公司客服热线: 400-920-080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8日
关于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2021年“春节”假期前
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2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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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2021年全年休市安排,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休市,2月18日起照常开市。
2.东方红货币A、东方红货币B、东方红货币E的所有销售机构在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10日暂停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不受影响。东方红货币C、东方红货币D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不受影响。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东方红货币A、东方红货币B、东方红货币E将自2021年2月18日(含)起恢复办理日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投资者如节假前或节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足够时间提出赎回申请。敬请投资者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3)在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暂停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已开通与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转换业务(含定期定额转换)的基金将暂停办理转换转出(含定期定额转换转出)至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的业务。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恢复转换转入业务时,相关基金将一并恢复转换转出(含定期定额转换转出)至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的业务。
(4)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8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直销平台转换业务费率优惠活动规则的公告
根据本公司以往费率优惠活动的相关公告,投资者通过直销平台(含网上直销和直销柜台)将持有的支持相互转换基金中的一只基金份额转换为另一只基金份额时,在原申购补差费率基础上实施费率优惠活动的,如原申购补差费适用固定费用的,按照原申购补差固定费用执行,不再参与费率优惠活动。
现本公司对上述活动规则调整如下:投资者通过直销平台(含网上直销和直销柜台)将持有的支持相互转换基金中的一只基金份额转换为另一只基金份额时,在原申购补差费率基础上实施费率优惠活动的,如原申购补差费适用固定费用的,同样参与费率优惠活动,按照相同的折扣计算申购补差费(最终费用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公司网站: http://www.dfham.com;公司客服热线: 400-920-080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