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2月5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公司于2021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会议由董事长夏文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冶新材申请扶持资金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中冶新材申请扶持资金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根据扶持资金申请的有关规定,需借款方控股股东新钢股份以其持有的中冶新材的1.4亿元股权为中冶新材申请扶持资金提供质押担保。扶持资金具体申请方式为中冶新材向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项目受托管理执行机构申请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叁年,无借款利息,借款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用高牌号电工钢项目”。本次担保属于董事会权限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担保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内部管理机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在公司召开,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会议议程、决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冶新材申请扶持资金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中冶新材申请扶持资金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根据扶持资金申请的有关规定,需借款方控股股东新钢股份以其持有的中冶新材的1.4亿元股权为中冶新材申请扶持资金提供质押担保。扶持资金具体申请方式为中冶新材向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项目受托管理执行机构申请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叁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冶南方(新余)冷轧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新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中冶新材提供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中冶新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冶新材申请扶持资金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冶新材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无息借款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中冶新材为江西省2020年度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项目被扶持单位,扶持资金具体申请方式为中冶新材向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项目受托管理执行机构申请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叁年,无借款利息,借款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用高牌号电工钢项目”。根据扶持资金申请的有关规定,需借款方控股股东新钢股份以其持有的中冶新材的1.4亿元股权为中冶新材申请扶持资金提供质押担保。本次担保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冶南方(新余)冷轧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工业平台
3、法定代表人:宋晓斌
4、营业范围:电工钢冷轧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不含冶炼);与本企业相关的进出口贸易(凭进出口备案登记证经营);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中冶新材注册资本为59,500万元,其中新钢股份占中冶新材股权比例为70%,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占中冶新材股权比例为30%,中冶新材系新钢股份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6、财务状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冶新材资产总额126,203.36万元,负债总额64,873.50万元;2019年度,中冶新材实现营业收入243,156.94 万元,实现净利润62.43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冶新材产总额为147,747.97万元,负债总额为83,076.11万元;2020年1-9月,中冶新材实现营业收入215,751.43万元,实现净利润3,341.99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担保方式:新钢股份为被担保人中冶新材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
2、保证担保的本金最高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3、保证担保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4、保证担保范围:被担保人在主合同中约定应向甲方清偿的借款本金、违约金等费用。
5、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不提供反担保。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中冶新材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其降低融资成本,加快推进电工钢项目建设,做强做优钢材深加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新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方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4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2月5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同意对公司部分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一、职能部门调整事项。为进一步加强生产运行管理,提高生产组织效率,便于协同管理,公司将主要负责生产组织管理的生产部,与主要负责能源管理的设备动力部合并成立生产运行部,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组织和运行管理。
二、直属单位调整事项。为加强原燃料和生产物资的采购管理,强化采购统一管理,厘清各主体采购业务界面,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将负责原燃料采购的原料部和负责机器设备等物资采购的设备材料部合并成立采购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突出公司炼钢、炼铁工序特点,整合炼铁炼钢上下工序资源,减少管理界面,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公司将第一炼铁厂与第二炼铁厂合并成立炼铁厂;将第一炼钢厂和第二炼钢厂合并成立炼钢厂。(调整后公司组织机构图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附件:新钢股份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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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新钢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6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及期限: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2020年12月22日-2021年06月22日);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2021年01月07日-2021年07月16日);中国工商银行工银理财?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2021年01月29日-2021年09月15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三)自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2月7日期间,公司共购买理财产品3笔,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60,000万元。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现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详细情况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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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风险。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如下: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执行新钢股份投资理财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日常管理及报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1、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认购确认书》,认购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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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于2021年01月07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认购确认书》,认购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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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于2021年01月2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新钢支行签署了《工银理财?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21JX001J说明书2021年第1期》,认购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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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财务部及投资业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398)。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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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金额为6亿元,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5.33%(截至2020年0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9.15亿元)。
公司本次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对预计收益有所预计,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不排除预计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0)。
2020年5月13日,新钢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2020年5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9)。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存续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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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