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月27日以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2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监事吴昌祺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文斌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拟提取、发放监事2020年度奖金共计174.65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事宜。
十、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行为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精工”)、黄山三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三夏”)、黄山市华兴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商务”)、黄山天马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铝业”)、 黄山中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中泽”)、 黄山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源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8,400万元,2020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总金额为7,627.44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2021年2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毅、鲍祖本、潘健、方洲实施了回避表决。由于黄山精工、黄山三夏、华兴商务、天马铝业、黄山中泽、黄山源点受同一关联人控制,预计交易总额8,400万元,高于3,000万元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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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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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黄山精工成立于1999年1月,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文田,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文峰西路8号,主要生产和销售凹印版、制版、印刷原辅材料和工具以及印前设计制作、技术服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黄山精工总资产为10,511.70.79万元,净资产为7,519.11万元,营业收入为14,225.28万元,净利润为2,395.24万元。(未经审计)
2)华兴商务成立于2002年2月,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胡新苗,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668号,主要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维修;民用水电安装;餐饮服务,内保服务,绿化服务,保洁服务,化工技术咨询服务;烟零售,日用百货,副食品销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华兴商务总资产为317.74万元,净资产193.98万元,营业收入为994.78万元,净利润为117.66万元。(未经审计)
3)黄山三夏成立于2014年0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鲍祖本,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环城西路51号,主要经营生产无溶剂复合机、干式复合机、欧式制袋机、分切机和检品机、宽幅薄膜分切机、塑料粒子自动称量加料设备、其他软包装加工设备等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黄山三夏总资产为2,138.02万元,净资产1,299.12万元,营业收入为2,040.82万元,净利润为-49.35万元。(未经审计)
4)天马铝业成立于2007年07月,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毅,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区,主要经营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铝箔系列产品、金属制品和金属包装容器,化工原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马铝业总资产为11,131.79万元,净资产3,141.10万元,营业收入为13,420.26万元,净利润为360.57万元。(未经审计)
5)黄山中泽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资本789.4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方向宏,法定住所为徽州区城东工业园下街小区3号,主要经营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树脂、丙烯酸树脂、无溶剂树脂、水性树脂、涂料、黏合剂、助剂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黄山中泽总资产为7,533.65万元,净资产3,608.91万元,营业收入为11,342.58万元,净利润为1,460.55万元。(未经审计)
6)黄山源点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鲍祖本,法定住所为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永兴一路46号,主要经营研发、生产、销售:塑料新材料及新产品,包装装潢(含印刷)。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黄山源点总资产为15,293.50万元,净资产8,901.70万元,营业收入为14,802.76万元,净利润为416.50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黄山永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佳集团”)分别持有黄山精工39%股权、持有华兴商务100%股权、持有天马铝业60%股权、持有黄山三夏20%股权、持有黄山源点70%股权;持有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50.1%股权,而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黄山中泽58.26%股权,并均将上述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持51%的股权),黄山三夏第一大股东为黄山金诺机械有限公司(持50%的股权),公司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及黄山金诺机械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孙毅、鲍祖本在永佳集团担任董事,永佳集团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由本规则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而上述企业为永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黄山精工、华兴商务、黄山三夏、天马铝业、黄山中泽、黄山源点依法存续经营,六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原材料、设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司竞标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综合服务中提供的服务及工作餐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销售货物应根据公司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但不得低于公司将同类标的物售于任何第三方的价格。
2、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1)与黄山精工的《凹印版辊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精工于2021年1月1日签署;交易标的为凹印版辊产品;交易价格为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每月25日前与公司结算一次,公司按开具发票之日起在45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2)与华兴商务的《综合服务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华兴商务于2021年1月1日签署,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21年1月1日一2023年12月31日止;华兴商务为公司提供安全防卫、工作餐、绿化等后勤保障服务;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费用;各项服务价格均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
3)与黄山三夏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三夏于2021年1月1日签署,主要向其购买机器设备包括附件及随机备件,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技术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及服务等系统工程;交易价格由公司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方式在具体服务执行协议中明确;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21年1月1日一2023年12月31日止。
4)与黄山源点的《产品膜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源点于2020年1月1日签署,交易标的为缠绕膜;交易价格按照市价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每月25日前结算一次,公司按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5)与黄山源点的《委托采购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源点于2020年1月1日签署,甲方委托公司代为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塑料粒子等,具体需要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交提货日期等由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告知公司;供应的价格最高不超过公司自购价格的101%;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每月25日前结算一次,甲方按公司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6)黄山新力与天马铝业的《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天马铝业于2021年1月3日签署;交易标的为提篮桶、抱箍桶;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销售方每月25号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下月初内全额付款给甲方,如有尾款,购销双方每月书面对账一次;合同的有效期为2021年1月3日到2023年1月2日。
7)黄山新力与黄山中泽的《销售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黄山中泽于2021年1月2日签署;交易标的为聚氨酯树脂;交易价格按照当月实际成交价格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货到30天内结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8)黄山新力与黄山精工的《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黄山精工于2020年1月1日在黄山市签署,主要向其销售凹版塑料印刷油墨;交易价格由根据市场价格双方约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电汇或现金,付款期限为当月月底前付清所有货款;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采购凹印版辊、原材料等交易是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发挥产业链的作用,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可利用同处一地优势,加快市场反应速度、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接受关联方综合服务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统,使得公司全部精力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杨靖超先生、陈基华先生、崔鹏先生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2021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公司与黄山精工签署的《凹印版辊购销合同》;
5、公司与华兴商务签署的《综合服务合同》;
6、公司与黄山三夏签署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7、公司与黄山源点签署的《产品购销合同》和《委托采购合同》;
8、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与黄山中泽签署的《销售合同》;
9、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与天马铝业签署的《购销合同》;
10、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与黄山精工签署的《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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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向上述合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10亿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总经理具体执行,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以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原则,公司拟计划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3、投资额度:累计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可滚动操作。
4、投资主体:本公司
5、投资标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一年以内),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6、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投资执行: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
8、本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分析及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正常经营、投资建设及资金安全等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累计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事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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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度
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总经理鲍祖本先生、财务负责人吴旭峰先生、董事会秘书唐永亮先生、独立董事崔鹏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3月2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2日(星期二)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5、关于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6、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子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2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4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邮 编:245900;
传真号码:0559-351635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潘吉沣先生、陈慧洁女士
联系电话:0559-351424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14”,投票简称为“永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日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注2:法人股东受托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参与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永新股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廖传宝,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4年开始为永新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江淮汽车、神剑股份、黄山旅游等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沈童,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永新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江淮汽车、欧普康视、神剑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唐保凤,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永新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瑛,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永新股份、美佳新材、浩淼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廖传宝、签字注册会计师沈童以及唐保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73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4.29%。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下转12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