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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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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2021-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2月10日起,在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含中银基金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号、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等)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调整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380005,下文简称“本基金”)申购、追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办理本基金的上述业务不适用于本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1.调整后,本基金在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含中银基金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号,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等)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其他销售机构具体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与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下同),其中,有关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限制的调整仅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适用。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办理上述业务不适用于本规定。

2.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整申购、追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400-888-5566)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