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2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金山财富广场4号楼1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6日
至2021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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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合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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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 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2月25日(9:00一12:00,13:30一17:00)。
(三) 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金山财富广场4号楼11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92-2932989
3、传真号码:0592-2932984
4、联系人:高玮琳、王庆祝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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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2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郭梅芬女士,独立董事黄炳艺先生因公务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和宾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诚股份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诚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炳艺先生近日收到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炳艺先生在担任其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受到行政处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及其签署的《合诚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的承诺,黄炳艺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黄炳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黄炳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黄炳艺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黄炳艺先生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炳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黄炳艺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黄炳艺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2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林朝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时林朝南先生当选后接任黄炳艺先生原担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林朝南先生简历:
林朝南: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重庆大学管理学博士。2007年9月至今任教于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目前为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主要从事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与公司治理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林朝南先生同时兼任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朝南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朝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