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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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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1-025

转债代码:110066 转债简称:盛屯转债

转股代码:190066 转股简称:盛屯转股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9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友山镍业印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山镍业”)于2020年9月试车投产,2021年的净利润占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比例预计较高,对公司业绩有重要影响,成为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华玮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玮镍业”)持有友山镍业65%股权,在合并友山镍业之后亦成为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恒通亚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亚洲”)持有友山镍业35%股份,华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控股(香港)”)持有华玮镍业45%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恒通亚洲和华友控股(香港)为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友山镍业2021年与恒通亚洲及其关联企业和华友控股(香港)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56,325万美元。

董事会认为,议案所述日常关联交易均是为保证友山镍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实必要的。在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不可避免的持续存在。友山镍业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相关合同协议执行,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盛屯转债”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238.6456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238,645.6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75号文同意,公司238,645.6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3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屯转债”,债券代码“110066”。 “盛屯转债”自2020年9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代码“190066”,转股起止日期为2020年9月7日至2026年3月1日。“盛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92元/股,因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自2020年7月14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88元/股。

根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股票自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盛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6.34元/股),已触发“盛屯转债”的赎回条款。

董事会认为,公司“盛屯转债”于2020年9月7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盛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盛屯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盛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1-026

转债代码:110066 转债简称:盛屯转债

转股代码:190066 转股简称:盛屯转股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友山镍业印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山镍业”)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2月9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友山镍业2021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友山镍业2021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美元

注:上表所列关联人为公司2021年度新增的关联人,2020年度无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华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控股(香港)”)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美元

注册地:RM 802,8/F NAN ON COMN BLDG NO 69A WU HU ST HUNG HOM KL

注册号:279671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友控股(香港)总资产为2,568万美元,净资产1,072万美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87万美元,净利润-892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华友控股(香港)目前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恒通亚洲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恒通亚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洲恒通”)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美元

注册地:Unit2,LG1,Mirror Tower,61 Mody Road,Tsim Sha Tsui,Kowloon,Hong Kong.

注册号:2728277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恒通亚洲总资产3,976.57万美元,净资产1.57万美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美元,净利润-0.32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恒通亚洲目前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友山镍业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签订交易协议,约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交易价格直接以市场价或以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并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来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是为保证友山镍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实必要的。在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不可避免的持续存在。友山镍业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相关合同协议执行,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是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1-027

转债代码:110066 转债简称:盛屯转债

转股代码:190066 转股简称:盛屯转股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盛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已触发“盛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盛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盛屯转债”。

当“盛屯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盛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盛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6号”文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238.6456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238,645.6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75号文同意,公司238,645.6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3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屯转债”,债券代码“110066”。“盛屯转债”自2020年9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代码“190066”,转股起止日期为2020年9月7日至2026年3月1日。“盛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92元/股,因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自2020年7月14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88元/股。

二、“盛屯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根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股票自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盛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6.34元/股),已触发“盛屯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盛屯转债”的议案》,考虑到公司“盛屯转债”于2020年9月7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盛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盛屯转债”。

四、风险提示

当“盛屯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盛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1-028

转债代码:110066 转债简称:盛屯转债

转股代码:190066 转股简称:盛屯转股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3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5日

至2021年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2月22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3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卢乐乐

联系电话:0592-5891697

传真:0592-5891699

邮政编码:361012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1-029

转债代码:110066 转债简称:盛屯转债

转股代码:190066 转股简称:盛屯转股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3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四川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庄宗伟、郑芙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盛屯矿业集团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