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重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13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重整及受理的情况
2021年1月30日,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021年2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及其关联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通知,海航资本、海航集团已于2021年2月10日分别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民事裁定书》,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了相关债权人对海航资本、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
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重整受理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2,837,782,12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89%。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进入重整程序,可能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一定影响。
2、公司与海航资本、海航集团分别为不同的法人主体,均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三、其他提示
1、海航资本及海航集团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