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红欣和平衡配置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上述机构自2021年2月22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欣和平衡配置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011587),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1年2月22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及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公司网址: www.czbank.com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citicbank.com
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5、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6088
公司网址:www.cnht.com.cn
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址:www.shzq.com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1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1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1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5、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6011
公司网址:www.huajinsc.cn
1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公司网址:www.bosc.cn
17、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9日
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2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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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21年2月19日当天恢复办理申购业务,并自2021年2月22日(含)起暂停办理申购业务。关于后续恢复本基金申购业务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开放申购业务期间(即2021年2月19日),当本基金累计新增申购申请总金额超过45亿元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进行“按比例确认”:即2021年2月19日本基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若当日累计新增申购申请未超过45亿元,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当日累计新增申购申请超过45亿元,基金管理人将对该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2021年2月19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计算申购费用适用的申购费率为按比例确认后的确认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该部分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3)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3年锁定持有期结束后方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由红利再投资而来的基金份额除外)。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恢复和暂停办理申购业务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规定媒介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6)咨询方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