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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1-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何祚文、向军俭、ZHANG HUA-TANG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1年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本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更。同意将公司股本总数由36,000万股变更为40,08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增加至40,086万元;同意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业务发展中大量客户提出租赁快检仪器设备的诉求,为保障公司业务拓展的持续增长、满足市场需求。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项目“检测仪器设备租赁”。

根据前述情况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应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并将其变更并生效为《公司章程》。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至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止。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6)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7)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西丽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张双文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情形。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公司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6)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7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86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6,000万股变更为40,086万股,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增加至40,086万元。同时,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2月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业务发展中大量客户提出租赁快检仪器设备的诉求,为保障公司业务拓展的持续增长、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项目“检测仪器设备租赁”。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前述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应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并将其变更并生效为《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至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止。

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86万股,发行价格5.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966,6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1,613,251.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353,348.11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4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0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但不得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低风险;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

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1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后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前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但不得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4、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的情况下闲置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的受托方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资本金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内审部门定期对理财产品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行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控制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1、决策程序

2021年2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公司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后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3月8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至2021年3月8日(星期一)17:00止。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101。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煜堃先生

联系电话:0755-27948546

联系邮箱:security@bioeasy.com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资料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登记表。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42 投票简称:易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于2021年3月10日(星期一)召开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