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2021-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翠英女士所持有公司9,832,841股股份被司法冻结,涉及诉讼案件为刘翠英女士与其他自然人的民事纠纷,诉讼涉及纠纷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本次司法冻结系刘翠英女士作为诉讼案件被告之一其名下财产被原告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所致。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先后于2020年1月17日、2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现将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最近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刘翠英女士通知,获悉其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案件一审《民事判决书》(2020)粤03民初56号),经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刘翠英女士胜诉,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全部由原告承担。如不服本判决,案件相关当事人可按照判决书规定期限及要求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翠英女士所持有的公司9,832,841股股份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股份被冻结的明细如下: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司法冻结为刘翠英女士个人事务,与上市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刘翠英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司法冻结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87%,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