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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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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1-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当激励对象出现上述情形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回购时市价(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授予价格的孰低值确定。

(七)其他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其他相关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已同步做出修订。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21-017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1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10日

至2021年3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孙燕萍作为征集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事项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3日披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临2021-01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已经公司2021年2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议案4已经公司2020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议案5-6已经公司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2月23日、2020年12月1日和2021年2月6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3月9日(星期二);

(二)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五)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443003;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联系人:周帮俊 高路

(七)联系电话:0717-6369865

传 真:0717-6369865

六、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21-018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孙燕萍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的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燕萍,基本情况如下:

孙燕萍,女,40岁,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湖北证监局、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征集人孙燕萍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孙燕萍出席了公司于 2020年 11月 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1年 2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孙燕萍认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10日 14 点 00分

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时间:自2021年3月10日

至2021年3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21年2 月 23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17号)。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1年3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征集人送达上述文件的方式

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指定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168号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收件人:周帮俊、高路

邮编:443000

电 话:0717-6369865

传 真:0717-636986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已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委托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孙燕萍

2021年 2月23日

附件: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燕萍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