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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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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1-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成员之一项志峰持有本公司股份107,411,2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0%。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8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截至2021年2月22日,项志峰累计减持107,411,2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65,070,36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42,340,8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0%,至此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项志峰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阮水龙、阮伟祥和项志峰变更为阮水龙和阮伟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数量下降至735,975,5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下降至22.622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根据项志峰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411,2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5,066,6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5,066,6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截至2021年2月22日,项志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65,070,36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超额减持3,726股,与原计划存在不一致,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减持计划提前完成。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2/23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1-015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阮水龙、阮伟祥和项志峰变更为阮水龙和阮伟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数量将下降至735,975,5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下降至22.6222%。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项志峰,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3062219620514****,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截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权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2、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阮水龙,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3062219351223****,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阮伟祥,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1011019651011****,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截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权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

阮水龙与阮伟祥、项志峰存在关联关系,分别为父子、翁婿关系。根据浙江龙盛三名自然人股东阮水龙、阮伟祥、项志峰于2011年2月25日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及共同控制关系变动的声明与承诺》,阮水龙、阮伟祥、项志峰三人为一致行动人。

4、权益变动情况

项志峰此前已披露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8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项志峰于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2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77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0002%。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权益的变动前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的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前后股权结构图如下: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前股权结构图: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后股权结构图:

2、信息披露义务人项志峰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股票代码:600352

信息披露义务人:项志峰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

一致行动人:阮水龙、阮伟祥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声 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之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项志峰,男,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权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阮水龙,男,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阮伟祥,男,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权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

阮水龙与阮伟祥、项志峰存在关联关系,分别为父子、翁婿关系。根据浙江龙盛三名自然人股东阮水龙、阮伟祥、项志峰于2011年2月25日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及共同控制关系变动的声明与承诺》,阮水龙、阮伟祥、项志峰三人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和决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项志峰因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的股份减持。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已不再持有浙江龙盛股份,在未来12个月没有增持浙江龙盛股份的具体计划,未来若发生上述增持浙江龙盛股份的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2月22日,项志峰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77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000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权益的变动前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107,411,2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0%。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项志峰

2021年2月22日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浙江龙盛办公地点。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项志峰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