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2月19日、2021年2月22日和2021年2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为抓住行业发展的良好机遇,进一步加快医美业务快速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2,5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一芜湖博辰八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本基金采用合伙企业方式运营,普通合伙人为朗姿韩亚资管,主要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医疗美容领域及其相关产业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基金规模为25,1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及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对2020年度业绩情况进行了预计,目前尚未发现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3、公司在此郑重提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