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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12 证券简称:宣亚国际 公告编号:2021-012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1年3月11日(星期四)14:3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1日(星期四)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3月8日,截至2021年3月8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N02公司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邬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刘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宾卫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任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方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鹏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胡天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1、提案2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有董事、监事对提案4回避表决,直接将提案4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所有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9:30-12:30,13:30-17:30

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N02公司1层会议室

3、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于2021年3月10日17:30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N02证券部收(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100025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5、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晓文

电话: 010-8507 9688

传真: 010-8507 9555

邮箱: stock@shunyagroup.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612

2、投票简称:宣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为: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3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和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提案或弃权。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重要提示:

1.“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