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1-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山集团”)于2021年2月23日收到公司股东: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高投科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科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告知: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2月23日,公司股东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高投科贷累计减持比例已达1%。

公司股东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高投科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毅达”),为一致行动人,截至出具告知函之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37,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85%。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1、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披露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高投科贷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集中竞价计划减持期间为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8月17日。

2、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实施了2019年权益分配事项,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股东的持股数量也相应变化。

3、因公司后续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上述股东持股比例也略有变化,上述表格中“减持比例”是基于公司当前总股本116,233,600股计算的。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5、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1、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中,截至2020年12月8日权益变动后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高投科贷持有的股份数为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的情况。

3、以上所有表格中小数点后三位存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