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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2021-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1-006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98,000股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3月1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8年8月6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Edward Hu(胡正国)已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年激励计划》”)进行了审核,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8月17日,公司监事会公告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2018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向1,528名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885.69万份。其中,预留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177.14万份。

4、2019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7月19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授予2名激励对象287,000份股票期权。同日,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权益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20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数量及预留授予部分期权行权价格、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8年激励计划》项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合计为401,800份,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46.34元/份。同日,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股票期权的数量、行权价格所做的调整。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数量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20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共计160,720份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行权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98,000份,激励对象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人。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年3月1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98,000股。

3、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新增股份的转让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适用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4、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导致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表决权进一步被动稀释,即为25.88%,但未导致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1)第00068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月27日止,公司收到1名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认购98,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缴付的资金人民币4,541,320.00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98,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443,320.00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公司2020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8,356,528.79元,公司2020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1.03元;本次行权后,以行权后总股本2,445,751,431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0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8,000份,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4%,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