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2021-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1-004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以下简称“股票”)于2021年2月18日、19日、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披露了《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临2021-003)。

●2021年2月23日,公司股票继续涨停,连续三个交易日的累计涨幅达30.03%,短期内公司股票股价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二级市场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2月19日、22日、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31.1%,短期内公司股票股价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经营情况风险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75,192.4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412.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1,208.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3%。

经核实,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1、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近期在增持公司B股股票(内容详见2021年2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