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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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0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2月24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颂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向银行继续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碑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支持。其中拟以信用方式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总额不超过2亿元,使用方式为流动资金贷款;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年期贷款总额不超过1.6亿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关于拟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拟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3.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2)。

以上第2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3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十四五”期间的资金需求,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燃气”或“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债务融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1.发行的债务类融资产品规模及种类:各类债务融资产品总规模合计不超过15亿元;发行的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2.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于发行时确定。

3.发行利率: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确定。

4.期限: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5.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等用途。

6.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了保障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高效、有序实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授权的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债务类融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

2.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要以及资本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的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务类融资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等。

4.根据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实际需要,委任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登记、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债务类融资产品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5.办理与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6.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授权之日起36个月。

三、审批程序

本次拟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通过授权方式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进行融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十四五”期间在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拟通过授权方式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要以及资本市场条件,履行相关必要程序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1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2月24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银行继续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拟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2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公司4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17日

至2021年3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议案资料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方式及时间

1.现场登记:2021年3月16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30一17:00;

2.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1年3月16日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信封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法律事务部)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其他事项

联系单位(部门):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法律事务部)

联系人:李金艳

电话:023-67952837

传真:023-67952837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