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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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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1临005号

转债代码:110803 转债简称:国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4 转债简称:国泰定02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泰定02”可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定向可转债简称:国泰定02

● 定向可转债代码:110804

● 定向可转债转股价格:“国泰定02”转股价格为8.62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

一、定向可转债概况

(一)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升权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76号)核准,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84,921,600元。公司已于2020年8月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了2,849,216张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284,921,600元,并于2020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定向可转债的登记工作。

(二)公司发行的2,849,210张可转换债券于2021年3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转债代码:110804,转债简称:国泰定02。

(三)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国泰定02”自2021年3月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定向可转债的相关条款

1、债券简称:国泰定02

2、债券代码:110804

3、债券发行总额:284,921,600元

4、债券票面金额:100元/张

5、债券利率:第一年为1%、第二年为1%、第三年为1%、第四年为0.1%。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内,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有且仅有一次权利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债券以每张106元面值(不含最后一年利息)回售给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决定行使上述权利时,应至少提前30日向上市公司发出债券回售的书面通知,且书面通知一经发出无权撤回。

6、债券存续期限:2020年8月31日至2024年8月30日

7、债券转股期限: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

8、债券转股价格:8.62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申报要素应当包括证券代码、转股价格、转股数量等。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国泰定02”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

2、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国泰定02”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登记完成日,即2020年8月31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转股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之后,若上市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照上述情形出现的先后顺序,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上市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上市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上市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上市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上市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五、其他

(一)发行人: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699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88119816

(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3层

联系电话:010-86451487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1临004号

转债代码:110803 转债简称:国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4 转债简称:国泰定02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挂牌转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简称为“国泰定02”,转债代码110804,挂牌转让日期为2021年3月1日。

● 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为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定向可转债,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数量为2,849,210张,面值为100元/张。

一、本次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概况

2019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升权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7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84,921,600元。

公司最终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了2,849,216张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284,921,600元,并于2020年8月13日完成资金缴付。

2020年8 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定向可转债的登记工作,转债代码110804,转债简称“国泰定02”。

上述定向可转债发行结果及限售安排如下所示:

二、本次申请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上述6名定向可转债持有人涉及的主要承诺如下:“本次认购取得的国泰集团非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起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定的方式在上交所挂牌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挂牌转让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上市公司本次债券挂牌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一一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 。

四、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挂牌情况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6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发行的定向可转债“国泰定02”挂牌转让。

2、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数量为2,849,210张,面值为100元/张。

3、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挂牌转让日期:2021年3月1日。

4、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