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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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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1-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支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1500万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36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分期进行资金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1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8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60,940,566.0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1,859,433.9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三)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汇利丰”2021年第4258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汇利丰”2021年第4258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21年第4258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挂钩标的:欧元/美元汇率

(4)产品起息日:2021年02月25日

产品到期日:2021年04月02日

产品期限:36天

(5)客户预期净年化收益率: 3.35%/年或1.50%/年

(6)本金保证: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7)计息方式:1年按365天计算,计息天数按实际结构性存款天数计算。

(8)计息说明:募集期内(起息前一日除外)投资者结构性存款资金计活期利息。清算期内结构性存款资金不计付利息。

(9)税收规定:投资者因投资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所导致的任何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税)、开支、费用及任何其它性质的支出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中国农业银行不为投资者预提此类费用。

(10)产品收益说明:如在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始终位于参考区间内(不包括区间临界值),则到期时预期可实现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3.35%/年。如在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突破了参考区间(包括达到区间临界值情况),则到期时预期可实现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1.50%/年。

投资人收益=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年化收益率×结构性存款实际天数÷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具体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派发为准。

(11)欧元/美元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5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5点之间,银行间外汇市场欧元/美元汇率的报价。

(12)观察期:产品起息日北京时间上午10点至产品到期前两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午2点之间。

(13)参考区间:欧元/美元汇率(S-0.0410,S+0.0410)

(14)还本付息: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

(15)产品质押: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可质押。

(16)提前终止条款: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温州瓯海支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上述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2020年9月30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为927,004,887.87元,本次现金管理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未经审计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的比例为1.62%,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6%,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6%。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产生影响,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和2020年10月27日披露的《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家儒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海强出席本次会议;高管赵东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根据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公司独立董事金国达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1-3项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共有0名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戴雪光、黄佳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2月3日,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议案,并于2021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公司上市日至本激励计划公告前一日(2020年8月17日一2021年2月3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核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经自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核查期间,不存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