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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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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1-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1-009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一)2019年度业绩补偿股份

根据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维科控股”)、杨龙勇及宁波保税区耀宝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耀宝投资”) 所签订的《维科电池利润补偿协议》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111号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司将回购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合计4,861,784股,并予以注销。各交易对方对应的补偿股份数量如下:

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所签订的《维科能源利润补偿协议》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111号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司将回购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合计1,282,541股,并予以注销。交易对方对应的补偿股份数量如下: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偿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详见 2020 年 4 月29日、2020年 5月20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公司已将本次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情况通知债权人。

(二)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追加补偿股份

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杨龙勇及耀宝投资所签订的《维科电池利润补偿协议》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更正说明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254号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调整及减值测试的核查意见及致歉信》,公司将回购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2018年度和 2019年度追加补偿股份合计1,026,103股,并与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按1元一并予以回购注销。各交易对方对应的补偿股份数量如下:

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所签订的《维科能源利润补偿协议》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更正说明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254号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调整及减值测试的核查意见及致歉信》,公司将回购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和 2019年度追加补偿股份合计250,627股,并与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按1元一并予以回购注销。交易对方对应的补偿股份数量如下: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调整、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11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详见 2020 年 10 月30日、2020年 11月17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调整及减值测试、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公司已将本次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情况通知债权人。

维科电池和维科能源2019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及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追加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20,920,087股变更为413,499,032股。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1年2月24日,公司已完成上述7,421,055股回购股份过户,并转入公司开设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1年3月1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回购股份占回购前本公司总股本的1.76%,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2.00元。

本次回购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业绩补偿承诺议案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1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7,421,055股,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0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系公司定向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公司股本变动导致持股5%以上股东杨龙勇持有公司股份减少以及持股比例被动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杨龙勇持股比例下降到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7年7月27日,根据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3号),核准公司向维科控股发行42,652,920股股份、向杨龙勇发行33,660,678股股份、向耀宝投资发行12,154,10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亿元。公司于2017年8月完成股份过户。2017年9月7日,公司办理完成新股登记手续。2017年9月8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杨龙勇持有公司33,660,678股股份,占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7.64%。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杨龙勇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2018年6月26日,公司首期激励计划授予的1470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杨龙勇持有公司33,660,67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9%。

根据《利润补偿协议》,因维科电池2017年未完成业绩承诺,维科控股、耀宝投资及杨龙勇合计补偿股份11,498,496股,其中杨龙勇对应补偿股份5,427,161股;因维科能源2017年未完成业绩承诺,维科控股合计补偿股份2,930,611股。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股份注销完成后,杨龙勇持有公司28,233,5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0%。

根据《利润补偿协议》,因维科电池2018年未完成业绩承诺,维科控股、耀宝投资及杨龙勇合计补偿股份14,982,896股,其中杨龙勇对应补偿股份7,071,759股;因维科能源2018年未完成业绩承诺,维科控股合计补偿股份3,658,657股。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完成上述股票回购注销事宜。股份注销完成后,杨龙勇持有公司21,161,7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

鉴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肖俊辉等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对该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完成上述股票回购注销事宜。股份注销完成后,杨龙勇持有公司21,161,7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3%。

根据《利润补偿协议》,因维科电池2019年未完成业绩承诺及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实现情况调整,维科控股、耀宝投资及杨龙勇合计补偿股份5,887,887股,其中杨龙勇合计对应补偿股份2,779,017股;因维科能源2019年未完成业绩承诺及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实现情况调整,维科控股合计补偿股份1,533,168股。2021年2月24日,公司根据业绩补偿约定办理了上述股份的回购手续。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杨龙勇持有公司18,382,7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5%。

本次权益变动后,杨龙勇不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3,660,678股股份,占当时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6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8,382,74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回购注销后股份总数的4.45%。

二、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维科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何承命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