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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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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1-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21-006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六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会议于2021年2月20日(星期六)以书面、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3、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日(星期一)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充分审议,一致审议通过: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报告》

《公司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报告》内容清晰、完整,公司2021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打造新世界城3.0版为目标,以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扩销增盈为重点,以品牌调整、拓展商旅文体联动为抓手,稳中求进,领跑上海传统商业的转型升级。

监事会原则通过《公司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报告》,希望公司经营管理层带领全体干部员工扎实工作,再创佳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及投资计划,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形式,适时向公司的各合作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等短、中、长期借款、授信等,借款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50%。借款主要用于原有借款到期续借、流动资金周转、工程项目建设及项目投资等事宜。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借款文件,签署全部及各项有息融资、为融资而作的抵押、担保、质押、保证和授信等有关事宜,并由公司财务部向银行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1年3月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豁免公司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1年3月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豁免公司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21-008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公司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

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的股东为: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沈军燕、沈君升、鲁胜、沈莹乐、浙江国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昝圣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综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昝圣达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称为“承诺方”)。

● 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的股份数量为: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2,687,0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6908%;昝圣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08,124,9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72%。

● 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已经公司十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十届二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昝圣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来的《关于提请豁免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函》,承诺方提请公司董事会豁免于2020年5月6日双方共同签署《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时自愿作出的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的十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十届二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苏粤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亦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豁免的相关承诺

2020年5月6日,公司股东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昝圣达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自愿作出了如下承诺:自《一致行动协议》生效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将其所持股份进行转让或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股份锁定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亦不得以委托、信托等方式将其所持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的相关股东权益(包括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委托本协议对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决定或行使。

2020年8月14日,公司股东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昝圣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签署的《〈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自《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各方《一致行动协议》及该协议项下之一致行动关系,各方不再享受《一致行动协议》中约定的所有权利,亦不再承担基于《一致行动协议》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2,687,0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6908%;昝圣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08,124,9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72%。自前述股份锁定承诺作出之日起至今,承诺方严格履行前述股份锁定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背景及原因

根据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昝圣达及其一致行动人确认, 2020年5月6日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昝圣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就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意图和对公司的发展规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黄浦区国资委”)进行了持续多轮的沟通,各方仍存在一定分歧;同时,黄浦区国资委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及控制权的稳定亦表现出了充分的信心。为有利于公司平稳发展、维护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经主要股东友好协商,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昝圣达及其一致行动人,经过慎重考虑,表示尊重黄浦区国资委的意愿,并对由黄浦区国资委主导下的公司未来发展持乐观态度,故不再谋求公司的控制权并解除一致行动。2020年8月14日,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昝圣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生效后,作为股东,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昝圣达及其一致行动人仍将支持公司的平稳有序经营。

鉴于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股份锁定承诺系承诺方拟获取公司控制权时自愿作出,而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已不再谋求公司控制权并解除与昝圣达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一致行动关系,承诺方因此提请公司董事会豁免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三、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依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承诺方提请公司董事会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相关事项。

关联董事李苏粤先生已经根据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同时,此事项另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系承诺方拟获取公司控制权时自愿作出,属于自愿性承诺,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黄浦剧场-小剧场(上海市北京东路78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17日

至2021年3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过公司十届三十次董事会、十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于2021年3月2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昝圣达、上海综艺控股有限公司、沈国军、沈军燕、沈君升、鲁胜、沈莹乐、浙江国俊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还需提供与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 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4、登记时间: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 9:00-16:00。

5、登记地址: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6、交通方式:地铁2号线、11号线, 公交01、20、44、62、825路至江苏路站下。

7、登记场所联系电话:(021)52383315

登记场所传真电话:(021)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2~88号 邮编:200003

联系电话:(021)63871786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期半天, 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请予自理;根据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包括有价票券), 希各周知。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21-005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会议于2021年2月20日(星期六)以书面、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3、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日(星期一)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充分审议,一致审议通过: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报告》

《公司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报告》内容清晰、完整,公司2021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打造新世界城3.0版为目标,以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扩销增盈为重点,以品牌调整、拓展商旅文体联动为抓手,稳中求进,领跑上海传统商业的转型升级。

董事会原则通过《公司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报告》,希望公司经营管理层带领全体干部员工扎实工作,再创佳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及投资计划,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形式,适时向公司的各合作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等短、中、长期借款、授信等,借款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50%。借款主要用于原有借款到期续借、流动资金周转、工程项目建设及项目投资等事宜。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借款文件,签署全部及各项有息融资、为融资而作的抵押、担保、质押、保证和授信等有关事宜,并由公司财务部向银行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陈信康、李远勤、李志强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陈信康、李远勤、李志强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1年3月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豁免公司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沈军燕、沈君升、鲁胜、沈莹乐、浙江国俊有限公司与昝圣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综艺控股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豁免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函》的内容,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陈信康、李远勤、李志强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苏粤先生回避表决。同时,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1年3月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豁免公司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3月17日(周三)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1年3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21-007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对上述会计准则内容的修订及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根据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新租赁准则统一了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改进财务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可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将于2021年初变更会计政策,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上述新租赁准则的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因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所做出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监管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1、 新世界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新世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