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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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2021-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0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因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涂建华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隆鑫控股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股票被司法轮候冻结。

● 隆鑫控股持有公司62,901,23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截至目前隆鑫控股持有公司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226-06号)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渝01执219号之七】,经向隆鑫控股了解核实,相关事项如下:

一、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次司法冻结系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涂建华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根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渝01执219号之七】,隆鑫控股所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予以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

本次股票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隆鑫控股持有公司62,901,23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其中,累计质押62,370,000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9.16%,占公司总股本的33.17%;累计被轮候冻结62,901,231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最近一年债务逾期金额为69.13亿元,因债务问题涉及的诉讼金额为43.69亿元;经上海新世纪资产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目前隆鑫控股的主体信用等级及16隆鑫MTN0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B-。

3、截止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或为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此次司法冻结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冻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08)。现就相关风险第二次提示如下:

一、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相关情况详见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临2021-07)。

二、如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2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及“前款第(一)项所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所述“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三、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0 年年报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