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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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进展公告

2021-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1-022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5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2021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8、临2021-00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1,701,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购买的最高价为3.16元/股、最低价为2.8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66,165,614.05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5,693,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购买的最高价为3.16元/股、最低价为2.8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8,049,315.33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1-023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红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红豆”)于近日召开了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1年1月31日,嘉兴红豆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6,302,668.88元,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其中的30,890,000.00元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其中公司持有嘉兴红豆股权的比例为80%,可取得分红款24,712,000.00元。

嘉兴红豆是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上述分红款项将增加公司本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对公司本年度整体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1-024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1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1,271,393股,发行价格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809,999,994.7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1,360,488.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88,639,505.9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8月25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苏公W[2016]B1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

2016年9月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等三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智慧红豆建设项目之智慧供应链体系子项目建设中智慧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红豆股份变更为无锡市红豆男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男装”)和新疆红豆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红豆”)。

2019年1月21日,公司、红豆男装同中信建投证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5月24日,公司、新疆红豆同中信建投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红豆男装、新疆红豆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红豆男装、新疆红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

鉴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红豆男装、新疆红豆已办理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按照账户管理规定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红豆男装、新疆红豆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