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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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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21-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2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转股代码:191504 转股简称:艾华转股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人民币500.00万元、人民币3,393.60万元、人民币1,000.00万元、人民币1,000.00万元、人民币1,000.00万元、人民币3,000.00万元、人民币3,000.00万元、人民币3,000.00万元、人民币4,000.00万元,共计22,893.6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银基金-福安9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泰如意宝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方正中期艾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信证券麓山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泰紫金投融睿盈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天风证券恒远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银基金-福安10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兴银基金-福安10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追加)、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步步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财富证券财富12个月定期开放(00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兴银基金-福安9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兴银基金-福安10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兴银基金-福安10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追加)为无封闭期、可随时支取;华泰如意宝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运作周期为6个月;方正中期艾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封闭期为6个月,6个月满后可自由选择是否参与和退出(后公告封闭期变更为1个月);财信证券麓山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富证券财富12个月定期开放(00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封闭期均为12个月,12个月满后可自由选择是否赎回;华泰紫金投融睿盈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期限为12个月;天风证券恒远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周期为6个月,份额退出日可自由选择是否参与和退出;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步步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为3653 天(取决于产品实际到期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4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升股东回报,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0号、2020-030号及2020-038号公告。

一、 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4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升股东回报,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0号、2020-030号及2020-038号公告。

1.在前次及此次授权下,公司自2020年10月22日至本公告日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如下:

2.在此次授权下,公司自2020年10月22日至本公告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合规性高、资金安全保障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兴银基金-福安9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受托方名称: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与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兴银基金-福安9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具体内容如下表:

2.产品名称:华泰如意宝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受托方名称: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华泰如意宝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具体内容如下表:

3.产品名称:方正中期艾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受托方名称: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艾华电子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与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签署了《方正中期艾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具体内容如下表:

4.产品名称:财信证券麓山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受托方名称: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益阳艾华富贤电子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与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财信证券麓山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具体内容如下表:

5.产品名称:华泰紫金投融睿盈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受托方名称: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1年1月6日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华泰紫金投融睿盈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具体内容如下表:

6.产品名称:天风证券恒远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受托方名称: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与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天风证券恒远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具体内容如下表:

7.产品名称:兴银基金-福安10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受托方名称: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与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兴银基金-福安10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具体内容如下表:

8.公司于2021年2月8日追加3000万购买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兴银基金-福安10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具体情况同以上第7项内容。

9.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步步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受托方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步步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具体内容如下表:

10.产品名称:财富证券财富12个月定期开放(00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受托方名称: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于2021年3月1日与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财富证券财富12个月定期开放(00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具体内容如下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兴银基金-福安9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投向

本计划可投资于固定收益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其中,本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计划可以投资管理人发行并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2.华泰如意宝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投向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依法发行的各类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商业银行理财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国债、债券逆回购、央票、金融债、企业债、债券型基金、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保险资管产品、收益凭证、场外期权等证监会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本计划投资的各类资管产品仅限于投资各类标准化资产。

3.方正中期艾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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