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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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2021-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国联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联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国联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并决定2021年3月4日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在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折算方式

本次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标的指数收盘值的千分之一基本一致。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X/Y)÷(I/1000),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8位。

上述公式中,X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收市后,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托管人复核的该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Y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在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额;I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标的指数收盘值。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部分归入基金资产。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将于2021年3月5日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基金管理人将于2021年3月5日刊登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三、重要提示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