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5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淞银财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淞银”)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淞银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淞银出具的《关于博云新材股份减持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淞银于2021年3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4%。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淞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由25,790,530股减少至23,510,530股,持股比例由5.472%下降至4.98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而获得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因实施本次股份减少计划,上海淞银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5.472%下降至4.98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海淞银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淞银出具的《关于博云新材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2、上海淞银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