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1-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编号:临2021-014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2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高管以及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见本公司“临2021-015号”《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二、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为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见本公司“临2021-016号”《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为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5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子公司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作为租赁物件,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额为人民币1.05亿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80%)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作为租赁物件,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额为人民币 1.05亿元,租赁期限为 24 个月,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3、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5、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西昌道200号铭海中心2号楼-5、6-612。

6、注册资本:陆拾伍亿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部分生产设备

2、权属: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

3、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4、资产价值:109,550,163.9元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租赁物:部分生产设备

2、融资金额:人民币1.05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期限:24个月

5、支付方式:现金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售后回租的方式,拓宽了融资渠道,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本次售后回租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本次交易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金晶科技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融资租赁合同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03.03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号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为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7%,期限2年,由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截至2020.12.31为其累计担保余额0。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98,654.3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19%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3月3日,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等担保类文件,约定为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日与远东宏信签署的《售后回租合同》(合同编号:FEHTJ21DG1M4SF-L-01)提供担保,担保措施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等方式。

本公司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为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注册资本:2.5亿元

3、法定代表人:王刚

4、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基板(超白玻璃)、Low一E镀膜玻璃的生产、销售等;

5、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63080.5万元,净资产34193.03万元,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42.23万元,净利润4635.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因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作为租赁物件,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05亿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

四、董事会意见

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为支持其发展,董事会同意为上述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98,654.3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19%,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98,654.3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1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金晶科技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0.09.30财务报表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