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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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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2021年3月4日,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提供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强桂英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立元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0年度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2021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许可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提供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转股代码:191594 转股简称:淳中转股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公司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如下:

1、现金管理实施单位:公司及其子公司。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以及其他中低风险金融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以及其他中低风险金融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21年3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在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投资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不影响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转股代码:191594 转股简称:淳中转股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于2021年3月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2,000万元的IPO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4号。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8.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9.64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59,314,788.00元,减除发行费用42,289,086.4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7,025,701.6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38号《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均已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于2018年2月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披露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解除了持续督导关系,并由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山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从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3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12,884.30万元,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经2021年3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进度、项目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2、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所作的相关承诺

1、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并对外披露相关法定信息。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一)经核查,淳中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二)淳中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淳中科技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相关法定信息。

(四)淳中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淳中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淳中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淳中科技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淳中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同意淳中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六、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转股代码:191594 转股简称:淳中转股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4日,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审议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3,300,380元变更为人民币133,250,380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33,250,38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股本相应增加(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的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综上,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造成的股本变动数量暂不确定,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最终结果。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转股代码:191594 转股简称:淳中转股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于2021年3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根据财务报告要求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转股代码:191594 转股简称:淳中转股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3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5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31日

至2021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第11、12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6、7、8、9、10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9:30-11:30,13:00-16: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5层大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5层

联系人:欧阳胜蓝

联系电话:010-53563888

联系传真:010-53563999

邮政编码:100194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