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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版)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相关部门实施;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将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定存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的1207031114200021559账户内。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无节余资金;其他募投项目均未实施完成,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按计划实施。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拱东医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拱东医疗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月 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 2020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总金额为20,168.08万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2,889.21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7,278.87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307.33万元);

注2:“年产10000吨医用耗材及包材产能扩建项目”及“年产6.2亿支真空采血管产能扩建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尚未产生效益;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保持技术领先性,同时本项目建设将有效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品质和定制能力,项目本身不会直接产生效益;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升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信息、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和资质情况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月 8日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0元(含税)。

● 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6,690,540.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00.00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3.7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00万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1,200.00万股。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的议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发展阶段、投资者合理回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