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存在被司法拍卖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2021-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金洲 公告编号:2021-37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存在被司法拍卖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申请拍卖质押给我行的股权的申请书》,徽商银行已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法院拍卖公司持有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叶珠宝”)100%的股权。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生本次司法拍卖的原因

1、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叶珠宝于2018年11月分别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以下简称“包商银行”)借款18,000.00万元,以金叶珠宝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金叶珠宝加工销售有限公司、朱要文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还款义务,包商银行向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法院于2019年6月13日立案执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91执1672号)。

2、近日,公司收到徽商银行《申请拍卖质押给我行的股权的申请书》,因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金叶珠宝加工销售有限公司、朱要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91执1672号)中,包商银行与徽商银行签署《分户资产转让协议》(编号:HSSZ019),徽商银行受让了公司债权,徽商银行成为上述债权人。此外,徽商银行已向法院提交《执行主体变更申请》《情况说明》等文书。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给付义务,徽商银行申请案件恢复执行(案号为(2019)粤0391执1672号),同时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公司持有子公司金叶珠宝100%的股权。

二、在被司法拍卖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07844223U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东莞市厚街镇河田村高新科技开发工业园金叶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汉生

成立日期:1998-04-29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金银首饰、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金银首饰回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有关珠宝产品信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特别风险提示

1、金叶珠宝股权拍卖申请已被法院受理,是否拍卖成功及价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金叶珠宝在2020年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中营收占比为37.84%,亏损占比净利润为19.88%,如果金叶珠宝股权被司法拍卖成功,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金叶珠宝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存在持续经营能力下降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法院关于子公司股权司法拍卖的告知书,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拍卖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本次拍卖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金洲 公告编号:2021-38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8年、2019年两个连续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金洲慈航”变更为“*ST金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4日、3月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异常,连续两个交易日累计涨幅偏离12.7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控股股东(含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朱要文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因2018年、2019年两个连续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金洲慈航”变更为“*ST金洲”。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金洲 公告编号:2021-39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12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提名徐诗明先生、黄皓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徐诗明先生、黄皓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因截至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徐诗明先生、黄皓辉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徐诗明先生、黄皓辉先生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徐诗明先生、黄皓辉先生的通知,徐诗明先生、黄皓辉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