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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2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内容: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为了规范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内容:为保证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各期持股计划的设立和实施;

2、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6、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定于2021年3月23日,通过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内容: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徐倩迪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罗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十一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3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3月2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琪先生召集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监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会的召集、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陈翔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为了规范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监事会认为:本次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监事陈翔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4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荪湖路666号富邦荪湖山庄 云湖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23日

至2021年3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翔等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者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3月1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二)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洪兴路355号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参会人员需于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二)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8195854

传真:0574-87376630

电子邮箱:zqb@chinawatermeter.com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洪兴路3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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