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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5版)

2021-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

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初步询价总体情况

2021 年 3 月 3 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在询价开始前,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见证律师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核查并确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禁止配售范围的投资者及配售对象从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剔除。截至 2021 年 3 月 3 日 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 45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8,912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 7.38 元/股-57.00 元/股,拟申购总量为6,004,080 万股。

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见证律师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核查, 其中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承诺函、关联关系核查表或其他核查资料,有2家投资者管理的2个配售对象为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有1家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其提交的备案材料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上述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申报总量为6,190万股。无效报价部分不计入有效申报总量。

未按《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承诺函、关联关系核查表及其他核查资料的投资者名单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1”的部分。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具体参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2”的部分。拟申购金额超过其提交的备案材料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名单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3”的部分。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剩余的45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902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申报总量为5,997,890万股。报价区间为7.38元/股-57.00 元/股,申购倍数为4,331.86倍。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 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 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 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 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 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不再剔除。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9.10元/股(不含29.10元/股)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9.10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7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9.10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700万股,申购时间晚于2021 年3月3日14:57:54:914(不含2021年3月3日14:57:54:914)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9.10 元/ 股, 申购数量等于700 万股, 且申购时间同为2021 年3 月3 日14:57:54:914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13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890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600,05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5,997,890万股的10.004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 417 家,配售对象为8,012 个,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 5,397,840 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 3,898.48 倍。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8.77 元/股。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6.7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5.9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5.6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4.5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四)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8.77 元/股。

2、 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本次初步询价中,有 5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405 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28.77 元/股,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低价未入围” 的配售对象。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362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6,607 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4,450,040 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3,213.95 倍。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 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 “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止 2021 年 3 月 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53.25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19 年扣非前/后 EPS=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由于天汽漠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因此计算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时(含扣非前、扣非后)未将其纳入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 28.77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35.6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 2019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中,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民生证券震裕科技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震裕科技资管计划”)。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与发行人签署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 2021 年 3 月 8 日(T-1) 日公告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及《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 战略配售获配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77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为66,947.79万元。

截至 2021 年 3 月 3 日(T-4 日),战略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三)战略配售股份回拨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49.0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初始参与跟投的股票数量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32.70万股,与初始预计认购股数一致。

综上,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32.70 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 1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16.35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362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 6,607 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 4,450,04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 2021 年 3 月 9 日(T 日)9:30-15:00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等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28.77 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 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 2021 年 3 月 9 日(T 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 2021 年 2 月 26 日(T-7 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 2021 年 3 月 11 日(T+2 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1 年 3 月 11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21 年 3 月 11 日(T+2 日)8:30-16:00,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T+2 日)16:00 前到账,该日 16: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 X 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953”,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了网下发行银行专户,用于收取配售对象划付的认购资金。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所属开户行在下述银行系统之列的,认购资金应当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配售对象备案的银行账户所属开户行不在下述银行系统之内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见下表: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网站链接:www.chinaclear.cn- 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7、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T+3 日)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8、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9、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 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以上(含 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五、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9 日(T 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与网上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8.77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593.35 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 2021 年 3 月 9 日(9:15 至 11:30,13:00 至 15:00)将 593.35 万股“震裕科技”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震裕科技”;申购代码为“300953”。

(四)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 年3 月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1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21 年 3 月 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 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5,500 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 申购规则

1、 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5,500 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 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投资者需于 2021 年 3 月 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 日 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 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 年 3 月 9 日(T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 年 3 月 10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1 年 3 月 10 日(T+1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 年 3 月 10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T+2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八)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3 月 11 日(T+2 日)公告的《网上中摇号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九)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在 2021 年 3 月 11 日(T+2 日),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3 月 15 日(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十)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六、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发行结果公告》。

七、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 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 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 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八、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 年 3 月 15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九、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十、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

法定代表人:蒋震林电话:0574-65386699

传真:0574-83516552

联系人:戴灵光

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电话:010-8512019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8日

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上接35版)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 拟申购数量(万股/万份) 备注

1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之星57号资管产品 57 260 高价剔除

2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资产乾坤26号资管产品 57 320 高价剔除

3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连银保产品 57 380 高价剔除

4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之星58号资管产品 57 380 高价剔除

5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资产太平之星88号资管产品 57 380 高价剔除

6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之星16号投资产品 57 410 高价剔除

7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资产太平之星103号资管产品 57 540 高价剔除

8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57 700 高价剔除

9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57 700 高价剔除

10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57 700 高价剔除

11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团险分红 57 700 高价剔除

12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57 700 高价剔除

13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保险产品 57 700 高价剔除

14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之星17号投资产品 57 700 高价剔除

15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之星18号投资产品 57 700 高价剔除

16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之星19号投资产品 57 700 高价剔除

17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之星21号投资产品 57 700 高价剔除

18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之星量化1号资管产品 57 700 高价剔除

19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之星量化2号资管产品 57 700 高价剔除

20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量化3号权益型资管产品 57 700 高价剔除

21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量化9号资管产品 57 700 高价剔除

22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量化10号资管产品 57 700 高价剔除

23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再保险传统产品 57 700 高价剔除

24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量化7号资管产品 57 700 高价剔除

25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之星64号 57 700 高价剔除

26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之星65号 57 700 高价剔除

27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资产量化6号(人工智能)资产管理产品 57 700 高价剔除

28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资产量化17号资管产品 57 700 高价剔除

29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尖端科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340 高价剔除

30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360 高价剔除

31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低估值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410 高价剔除

32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420 高价剔除

33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34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35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策略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36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37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38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39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40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区间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41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42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43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主题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44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信息传媒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45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工业4.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46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47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48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海棠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49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50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策略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51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智增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52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策略收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6 700 高价剔除

53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资产-多策略绝对收益1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46.46 430 高价剔除

54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资产-中证500指数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46.46 500 高价剔除

55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资产-中证红利指数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46.46 530 高价剔除

56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资产-国新2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46.46 640 高价剔除

57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资产-核心壹佰1938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46.46 660 高价剔除

58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资产-成长股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46.46 680 高价剔除

59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46.46 700 高价剔除

60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46.46 700 高价剔除

61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保产品 46.46 700 高价剔除

62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险产品 46.46 700 高价剔除

63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46.46 700 高价剔除

64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委托投资专户 46.46 700 高价剔除

65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资产-沪深300指数型资产管理产品 46.46 700 高价剔除

66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资产-A股价值精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46.46 700 高价剔除

67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资产-价值精选1941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46.46 700 高价剔除

68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资产-深度价值2037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46.46 700 高价剔除

69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资产-均衡股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46.46 700 高价剔除

7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25 700 高价剔除

71 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沣1号私募基金 37 700 高价剔除

72 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沣远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7 700 高价剔除

73 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沣融慧私募基金 37 700 高价剔除

74 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和沣共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7 700 高价剔除

75 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和沣共赢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7 700 高价剔除

76 上海复胜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复胜盛业二号私募投资基金 37 700 高价剔除

77 上海复胜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复胜步步高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7 700 高价剔除

78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阿尔法优势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5.63 700 高价剔除

79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阿尔法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5.63 700 高价剔除

80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阿尔法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5.63 700 高价剔除

8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泉林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3 270 高价剔除

8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3 420 高价剔除

83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量化进取资产管理产品 33 520 高价剔除

84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MSCI中国国际指数资产管理产品 33 550 高价剔除

85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量化驱动资产管理产品 33 560 高价剔除

8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盈泰品质资产管理产品 33 570 高价剔除

87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品质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33 630 高价剔除

88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33 700 高价剔除

8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 33 700 高价剔除

9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33 700 高价剔除

9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进取 33 700 高价剔除

9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33 700 高价剔除

93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团体万能 33 700 高价剔除

94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泰—稳健增值投资产品 33 700 高价剔除

95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9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97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98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9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0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优选成长型投资账户 33 700 高价剔除

10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稳健收益型投资账户 33 700 高价剔除

103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平衡配置型投资账户 33 700 高价剔除

104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创新动力型投资账户 33 700 高价剔除

105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个险万能(乙)投资账户 33 700 高价剔除

10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积极成长型投资账户 33 700 高价剔除

107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标准组合)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08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0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1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1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电力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1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13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14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15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1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17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18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1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2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2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2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23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24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25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2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B)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27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28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2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电力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3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3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3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33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电力公司(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34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35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3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37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永泰(稳健成长组合)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38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3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中信祥瑞信泰企业年金计划(贰号)—泰康资产(稳健成长) 33 700 高价剔除

14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恒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稳健成长) 33 700 高价剔除

14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3 700 高价剔除

14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积极配置投资产品 33 700 高价剔除

(下转3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