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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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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药明康德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
暨创新药项目合作的补充公告

2021-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1-018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药明康德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

暨创新药项目合作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化东宝”、“东宝”)于 2021 年 3 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与上海药明康德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暨创新药项目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现就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以及三个新药技术转让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有关事项进一步补充,内容如下:

一、合作方主要业务及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上海药明康德系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药明康德”)下属全资子公司。药明康德主营业务可以分为中国区实验室服务、合同研发与生产服务(CDMO)、美国区实验室服务、临床研究及其他CRO服务,服务范围覆盖从概念产生到商业化生产的整个流程。中国区实验室服务主要包括小分子药物发现服务、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以及国内细胞和基因治疗CDMO服务。上海药明康德业务归属于中国区实验室服务。鉴于上海药明康德系上市公司药明康德全资子公司,且出于商业秘密的考量,此处仅披露药明康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药明康德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合同费用及付款条件

(1)在技术转让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项下,双方承担的三个一类新药项目临床前研发费用总计人民币壹亿壹仟叁佰万元整(¥113,000,000.00)。其中,东宝紫星将按照合同约定,在前期工作验收阶段、PCC研发阶段、后续IND研发阶段、取得药监局临床默示许可阶段,分期支付给上海药明康德三个项目总额不超过壹亿元整(¥100,000,000.00)的临床前项目研发费用。

(2)在技术转让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项下,东宝紫星将按照合同约定,在安全性试验启动、有效性试验启动、注册试验启动、药品上市许可(NDA)的里程碑节点分别就三个一类新药项目向上海药明康德支付临床开发和注册里程碑金。东宝紫星向上海药明康德支付的三个项目临床开发和注册里程碑金总额不超过叁仟肆佰万元整(¥34,000,000.00)。

(3)对于东宝紫星就三个一类新药项目下的项目产品取得的净销售收入,上海药明康德按照技术转让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约定的分段累进方式和比例(不高于5.5%)及数额分别获得相应的销售提成及销售里程碑金。

三、本次合作风险提示

(1)技术上的风险:鉴于新药开发及研制的复杂性、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合作产品具有周期长、投入大的特点,上述合作项目在研发和临床阶段均存在技术上的风险,如靶点成药性和安全性较仿制药难度高、临床试验周期较长、研发进度不达预期、开发工艺开发和优化难度大等。

(2)政府审批、国家政策等的影响:由于受监管部门审批、国家政策或标准改变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上述合作项目在研发和上市阶段均存在药品监管部门审批进度缓慢、因为国家政策或标准改变导致试验周期长等风险。

(3)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从新药研发直至上市是项长期工作,上述合作项目上市后将存在市场环境改变、行业竞争格局改变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考虑到上述提及的风险,公告中涉及的三个新药能否取得临床里程碑进展及成功获批上市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上述合同中约定的临床前项目研发费用、临床开发和注册里程碑金及净销售收入提成最终付款金额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出现上述合作项目在上市前终止情形,公司最大损失金额不会超过公司在临床前项目研发费用和临床开发和注册里程碑金最高限额之和,即不会超过壹亿叁仟肆佰万元整(¥134,000,000.00)。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各个阶段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