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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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21-007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8日在广州市保利发展广场5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广菊女士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分红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一至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9)。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21-008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结合公司规范运作及实际管理需要,经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报相关工商管理部门备案,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本次修订的详细情况请见附件《〈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注:《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序号相应顺延。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21-009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29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保利发展广场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29日

至2021年3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3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登记资料送达地点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08

(三)登记时间

2021年3月22日和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黄承琰 胡磊

电话:020-89898833

联系邮箱:stock@polycn.com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附件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报备文件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1年3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登记表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21年3月 日

备注:本登记表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